关于批准刘晓晓等63位申请人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为个人非执业会员的批复
内容文号:沪会协〔2016〕47号
信息来源:【上注协】 发布时间:2016-09-06 16:25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的通知》(会协〔2009〕51号)的规定,经审核,刘晓晓等63位申请人所报资料符合规定。同意批准刘晓晓等63位申请人(具体名单见附件)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为个人非执业会员,并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特此批复。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