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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0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简章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现将我省200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1、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历。
       2、具有会计、审计、经济、统计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审计、经济、统计高级技术职称(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讲师、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 目,经全国注考委核准后免试。其余科目仍需参加考试。
  三、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考试范围在财政部注考委审定发布的2005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时间和方式
     考试时间定于2005年9月16日至18日集中在各市(州、地)所在地举行。考试方式为单人单桌,分科、闭卷、笔试,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文字方式解答,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
  五、报名时间和办法
    全省报名时间定于2005年4月3日至4月30日(周六、周日不休息)。考生按属地原则,在市(州、地)财政局(或其指定地点)报名。其中,贵阳地区的考生可到贵阳市财政局指定的报名点或贵州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报名点(贵阳市文化路141号)报名,考生可选择科目报考,考试成绩在取得单科成绩通知单后的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有效,今年对往年度考试成绩可追溯到2001年。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4年已报名的考生凭IC卡报名,并交一寸近期免冠同底黑白光面照片2张和填写《报名审核表》一份。
     

  贵州省财政厅第十四届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200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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