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会协〔2016〕190号 | |||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03日 | 点击次数:270 | ||
艾飞等98人:
你们报送的关于申请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成为非执业会员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们加入我会,成为我会非执业会员。我会非执业会员即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应按照《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的规定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积极支持协会的工作。
二、新批准入会的非执业会员,不参加当年非执业会员年检。本次入会人员应参加2017年度年检,请于2017年10月登录北京注协网站“非执业会员年检系统”进行年检工作。
三、请你们于2017年1月9日至1月10日,携带一张一寸免冠照片,本人身份证到我会注册部领取非执业会员证书。
地址: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7层703室
领证时间:上午9:30-11:30
下午1:30-4:30
附件:非执业会员名单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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