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报表编制说明(六)
(22)“其他长期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资产以外的其他长期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其他长期资产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23)“递延税款借项”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尚未转销的递延税款的借方余额。
本项目应根据“递延税款”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24)“短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1年期以下(含1年)的借款。
本项目应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5)“应付票据”项目,反映企业为了抵付货款等而开出、承兑的尚未到期付款的应付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6)“应付账款”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原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如“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期末有借方余额,应在本表“预付账款”项目内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