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报表编制说明(二)
(6)“应收账款”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等前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各种款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
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如“应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有贷方余额,应在本表“预收账款”项目内填列。
(7)“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对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应收和暂付的款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
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8)“预付账款”项目,反映企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本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填列。
如“预付账款”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期末有贷方余额的,应在本表“应付账款”项目内填列。
如“应付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有借方金额的,也应包括在本项目内。
(9)“应收补贴款”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应收的各种补贴款。
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补贴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