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二十)
待摊投资明细表(会建03表)1.本表反映建设单位本年度发生的各种待摊投资明细情况。编制本表是为了检查建设单位概预算和基建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2.本表各项目的填列方法:
(1)本表“贷转存利息收入”项目,反映实行投资借款的建设单位将贷款转入存款户后所实现的存款利息收入,本项目应根据“待摊投资——借款利息”科目的本年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2)本表“汇兑损益”、“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和“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项目,均反映建设单位当年发生的应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净损失,应分别根据“待摊投资”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的本年借方或贷方发生额分析计算填列。
(3)本年其他各项目,分别根据“待摊投资”科目所属明细科目的本年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基建借款情况表(会建表04表)
1.本表反映建设单位各种基建借款的借入、归还及豁免情况。
2.本表各行反映的内容如下:
(1)“拨改贷投资借款”项目,反映建设单位借入的预算内拨改贷投资借款。
(2)“国家开发银行投资借款”项目,反映建设单位从国家开发银行借入的投资借款。
“用软贷款安排的投资借款”项目,反映建设单位从国家开发银行借入的用国家预算划拨的基金安排的基建投资借款。
(3)“国家专业投资公司委托借款”项目,反映建设单位从原国家专业投资公司借入的投资借款。
“基建基金委托借款”项目,反映原国家专业投资公司用国家预算拨入的基金安排的投资借款。
“其他委托借款”项目,反映原国家专业投资公司用发行建设债券筹措的资金安排的投资借款。
(4)“部门统借基建基金借款”项目,反映建设单位借入的由主管部门从财政统借的基建基金借款。
(5)“部门基建基金借款”项目,反映实行基金制的主管部门用部门管理的基建基金安排的投资借款。
(6)“特种拨改贷投资借款”项目,反映建设单位借入的用发行国家重点建设债券筹集的资金安排的投资借款。
(7)“建设银行投资借款”项目,反映建设单位借入的建设银行发放的基建投资借款。
(8)“煤代油投资借款”项目,反映建设单位借入的煤代油投资借款。
(9)“国外借款”项目,反映建设单位从国外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金融机构借入的基建投资借款。
(10)“其他投资借款”项目,反映建设单位借入的除上述投资借款以外的其他投资借款。
如建设单位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借入的基建投资借款。
(11)“国内储备借款”项目,反映建设单位为以后年度储备设备、材料而向建设银行借入的储备借款。
“中央基建储备借款”项目,反映中央级建设单位从建设银行总行借入的储备借款。
(12)“周转借款”项目,反映实行投资包干责任制的建设单位,由于建设单位进度提前,年度投资借款指标不足,而向银行借入的周转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