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会计制度(二十一)
第4462号科目 保户利差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经营人寿保险业务实际支付给保户的利差。
二、期末,按精算部门计算的应支付给保户的利差,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保户利差”科目;实际支付时,借记“应付保户利差”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险种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4471号科目 其他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咨询服务、代理勘查、转让无形资产等发生或结转的相关成本、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及附加。
公司取得的利息收入应交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发生其他支出或结转有关成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无形资产”、“应交税金”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其他支出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4501号科目 提存未决赔款准备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由于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并已提出保险赔款以及已经发生保险事故但尚未提出保险赔款而按规定提存的未决赔款准备金。
二、本科目应设置“已提出赔款的准备金”和“未提出赔款的准备金”两个明细科目,并按险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期末,公司按规定提存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未决赔款准备金”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4502号科目 提存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财产险、意外伤害险、健康险业务按规定提存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二、期末,公司按规定提存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险种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4511号科目 提存长期责任准备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再保险、长期工程险等业务按规定提存的准备金。
二、期末,公司按规定提存的长期责任准备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责任准备金”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险种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4512号科目 提存寿险责任准备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人寿保险业务为承担保险期内的责任而按规定提存的准备金。
二、期末,公司按规定提存的寿险责任准备金,借记本科目,贷记“寿险责任准备金”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险种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4513号科目 提存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长期性健康保险业务按规定提存的准备金。
二、期末,公司按规定提存的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险种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4521号科目 提取保险保障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规定提取的保险保障基金。
二、公司按规定提取的保险保障基金,借记本科目,贷记“保险保障基金”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险种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4601号科目 营业外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院校经费、固定资产盘亏、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债务重组损失、捐赠支出、罚款支出、非常损失等。
二、发生营业外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固定资产清理”、“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营业外支出种类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4701号科目 所得税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规定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
二、公司应采用应付税款法计算缴纳所得税。按纳税所得计算的应缴所得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实际上缴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期末,应交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4801号科目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和年度财务报告报出前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公司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司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公司由于调整增加或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亏损而相应增加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由于调整减少或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亏损而相应减少的所得税,作相反会计分录。经上述调整后,应同时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作相反会计分录。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三、公司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应当调整本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或上年实际数;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报出日前发生的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应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