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三十二)
4602 营业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在业务经营及管理工作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工资和福利费、折旧费、工会经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水电费、公杂费、修理费、职工教育经费、税金、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财产保险费、邮电费、绿化费、取暖降温费、安全防范费、电子设备运转费、钞币运送费、外事费、会议费、咨询费、公证费、诉讼费、审计费、无形资产摊销、交易席位费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坏账损失、投资风险准备、住房公积金、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研究开发费、技术转让费、董事会费、交易所会员年费、交易所设施使用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发生各项营业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累计折旧”、“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及附加”、“应付福利费”、“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坏账准备”等有关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701 营业外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发生的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非常损失、赔偿金、违约金、滞纳金、罚款支出、捐赠支出等。
二、公司发生营业外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固定资产清理”、“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营业外支出的项目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801 所得税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规定从本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
二、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的公司,期末应按应税所得计算的本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及附加--应交所得税”科目。
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的公司,按本期应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按本期应税所得计算的应交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及附加--应交所得税”科目,按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和规定的所得税率计算的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借记或贷记“递延税款”科目。本期发生的递延税款待以后期间转回时,如为借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递延税款”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递延税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采用债务法核算的公司,由于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对递延税款账面余额调整的,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递延税款”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9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
二、公司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司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公司由于调整增加或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亏损而相应增加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及附加--应交所得税”科目;由于调整减少或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亏损而相应减少的所得税,作相反会计分录。
经过上述调整后,应同时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作相反会计分录。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三、公司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应当调整本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或上年实际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