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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派海员等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如果学校不能在课堂中给予学生更多成功的体验,他们就会以既在学校内也在学校外都完全拒绝学习而告终。 作者:林格伦 科教园注册会计师培训班系统讲解教材,帮助考生梳理章节重点知识,让考试轻松起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北京、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批复精神,经研究,现将外派海员等劳务有关营业税政策明确如下: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提供的下列劳务,免征营业税:

  (一)标的物在境外的建设工程监理。

  (二)外派海员劳务。

  外派海员劳务,是指境内单位派出属于本单位员工的海员,为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外提供的船舶驾驶和船舶管理等劳务。

  (三)以对外劳务合作方式,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人员管理劳务。

  对外劳务合作,是指境内单位与境外单位签订劳务合作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组织和协助中国公民赴境外工作的活动。

  二、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按照本通知规定应予免征的营业税,在本通知到达之日前上述已征收入库的应予免征的税款,允许从纳税人以后应缴的营业税税款中抵减或予以退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O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科教园2012年注册会计师暑期强化班(新教材集训班)

  注册会计师培训暑期强化班7月23日-8月29日开始在京举行:

  财管7月23日—7月28日

  会计7月30日—8月04日

  审计8月06日—8月11日

  税法8月13日—8月17日

  经济法8月19日—8月23日

  公管8月25日—8月29日

  科教园2012注会辅导班报名热线:400-810-2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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