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发布搜索

背景:
阅读新闻     距离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还有 天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未锻轧锑实行暂定出口关税税率的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未锻轧锑实行暂定出口关税税率的通知

          (1998年9月30日 税委会〔1998〕11号)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自1998年10月15日起,对未锻轧锑(税号:81100020)实行5%的暂定出口关税税率。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dongdong | 阅读: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