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对硼酸等20种商品停止执行边境贸易进口税收政策的公告
2003年5月1日 公告〔2003〕27号接《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边境贸易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00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03年6月1日起,对硼酸等20种商品(详细商品名称及税则号列见附件)停止执行边境贸易进口税收政策。
特此公告。
背景:
阅读新闻
距离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还有
天 海关总署发布对硼酸等20种商品停止执行边境贸易进口税收政策的公告海关总署发布对硼酸等20种商品停止执行边境贸易进口税收政策的公告 2003年5月1日 公告〔2003〕27号接《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边境贸易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00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03年6月1日起,对硼酸等20种商品(详细商品名称及税则号列见附件)停止执行边境贸易进口税收政策。 特此公告。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