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发布搜索

背景:
阅读新闻     距离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还有 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农业税收票证式样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农业税收票证式样的通知

                      国税发[2000]012号 2000-1-18

  根据<农业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全国统一的10种农业税收票证式样及农业税收票证监制章式样说明,现予印发并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税收征收管理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农业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及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二、<农业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实行,原有的农业税收票证可以延续使用到2000年7月1日.7月1日前,新旧农业税收票证式样可以同时使用;7月1日后,必须按规定启用新的农业税票证.农业税收缴款书按照各省原来使用的缴款书继续使用.

  三、在农业税收票证式样中,需要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的,可在原文旁边加注少数民族文字.票证内的栏宽可以根据需要调整,边沿尺寸不得超过(13X19)cm.

  以上, 请遵照执行.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dongdong | 阅读: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