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目主要测试考生的下列能力:
1.熟悉审计环境,包括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职业特点、注册会计师管理制度、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2.掌握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包括职业道德概念基本原则和概念框架、审计、审阅和其他鉴证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
3.掌握审计基本原理,包括审计目标、审计计划、审计证据、审计抽样、信息技术对审计的影响,以及审计工作底稿;
4.掌握审计测试流程,包括风险评估、控制测试以及实质性程序;
5.掌握各类交易和账户余额审计,包括销售与收款循环、采购与付款循环、生产与存货循环、人力资源与工薪循环、投资与筹资循环以及货币资金审计的特点;
6.掌握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特殊项目的考虑,包括对舞弊和法律法规的考虑、审计沟通、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利用他人的工作,以及对会计估计、关联方和期初余额等项目的审计;
7.掌握完成审计工作与出具审计报告的要求;
8.掌握其他相关业务,包括特殊审计领域、审阅和其他鉴证业务。
为熟练掌握专业知识、职业技能,考生需要充分理解和熟练运用《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以及相关应用指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构成《审计》考试内容的主要部分,专业阶段的考生应当具有充分的理解能力和应用能力。
二、测试内容与能力等级
三、参考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1993年10月31日)
2.《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财会[2010]21号)
3.《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应用指南》(2010年版,会协[2010]94号、会协[2007]89号)
4.《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会协[2009]57号)
5.《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财会[2010]11号)
6.《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2006年)]
7.《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财会[2006]3号)
8.《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
9.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财会[2007]14号)
10.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财会[2008]11号)
1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