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地,会计准则与特定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法律环境、文化环境有密切的关系。中国会计准则也因此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较大的差异,并主要表现在准则内容、形式和制定机制等三个方面:
1、准则内容的差异
1)中国会计准则缺少会计概念框架,且数量不足。
国际会计准则以及大多数国家在制定会计准则时均有一个概念框架作为基础,而中国会计准则还没有系统的概念框架。因此,在对有关业务事项进行规范时,轻易导致制度之间相互矛盾。同时,中国仅发布了企业会计基本准则和16项具体会计准则,对很多业务没有制定准则或难以制定准则。
2)中国对于一些会计问题未出台任何制度。中国会计准则没有针对衍生金融工具、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退休福利计划等已经普遍存在的业务活动或现象出台明确的会计制度。
3)中国会计标准仍处于“制度与准则并行”的阶段。
我国的会计改革也遵循了经济改革的渐进模式。一方面根据国际惯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制定了有关会计准则,对一般的、不分行业的会计事项进行规范,如收入准则、投资准则等;另一方面也存在大量的核算办法、暂行规定、补充规定,如投资公司核算办法、合并报表暂行规定等。这些被称为会计制度,它们共同构成了我国的会计标准体系。
4)部分具体会计准则的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较大差异。
2、准则形式的差异
中国的会计准则正式条文比较简略,而国际会计准则的正文比较详尽;国际会计准则设置几个不同的层次,准则下面有准则解释、技术公告、运用指南等,中国会计准则还没有建立这种框架。
3、准则制定机制的差异
中国的会计准则主要由财政部负责制定,准则制定过程中的调研和征求意见范围比较有限,制定过程的透明度不够;国际会计准则有严格的制定程序、透明度要求,如公开征求意见、委员会成员讨论、投票表决等,制定过程中的各方意见、投票情况等都对外公布,透明度较高。
具体差异:
两者在会计处理方面上的10项主要差异,包括:固定资产采购计价、借款费用资本化、非货币性交易、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商誉、研究与开发费用、开办费、资产类政府补助、债务重组、所得税。
固定资产采购计价
中国准则规定,固定资产一般以其历史成本或净值计价。对改变折旧方法作为会计政策变更。
国际准则规定,固定资产计价应当考虑公允价值的影响,包括资产重估和折现的影响。对改变折旧方法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借款费用资本化
中国准则规定,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符合资本化条件时应予资本化,直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资本化金额=借款利息+辅助费用和汇兑差额。
国际准则规定,用于构建资产的一般性借款符合条件可以资本化。资本化金额=所有专门借款费用-暂时投资收入。
非货币性交易
中国会计准则规定,非货币性交易中换入的资产应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相关税费入账。
国际会计准则区分了同类和非同类的资产互换,规定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同类资产按换出资产价值加相关税费入账,而不同类的资产交换按收到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损益=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换入资产公允价值。
短期投资
中国准则规定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仅对跌价损失计入损益。
国际准则规定短期投资按公允价值计量,对市价与成本的盈利或损失变动都计入损益。
长期投资商誉
中国准则规定股权投资以投资成本计价,债权投资以成本,贷项计入资本公积。
国际准则规定持有至到期日债务证券的投资以成本,按取得的可辨认应折旧/摊销资产的加权平均剩余年限摊销,如负商誉超过FV,超过部份立刻确认为收益。
假设企业A用100万元购买企业B30%的股权,企业B净资产是200万元,但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是300万元。根据中国准则计算的股权投资差额=40万,根据国际准则计算的商誉=10万,此后分享被投资者损益时,需考虑因公允价值调整而产生的影响。
无形资产研究与开发费用
中国准则规定研究与开发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得资本化,只有为依法申请取得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而发生如注册费、律师等费用才能资本化。
国际准则规定研究支出在其发生时确认为费用,开发支出符合一定条件时才确认为无形资产。
开办费
中国准则规定开办费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国际准则规定开办费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资产类政府补助
中国准则规定企业按销量或工作量等,依据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应于期末按应收的补贴金额记入补贴收入。
国际准则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列为递延收益,在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有系统并合理地确认为收益。
债务重组
中国会计准则规定按重组债权账面价值作为受让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重组利得不能确认为收益,而为资本公积。
国际会计准则规定按公允价值作为受让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公允价值与重组债权账面价值差额计入损益。
所得税
中国准则规定所得税可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应付税款法按当期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为当期所得税费用。纳税影响会计法需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并采用递延法或损益表负债法。
国际准则规定所得税仅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即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并采用资产负债表负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