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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
汇国函字[1998]第209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深圳分局;各外汇指定银行:

  我局(98)汇国发字第12号文发布的《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发布日期为1998年6月22日,开始施行日期为1998年8月1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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