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出口收汇核销和外汇帐户管理政策的通知
汇发[2001]184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广东国投清算组所询境外衍生工具交易有关问题的复函 你清算组2000年11月15日《关于境外衍生工具交易合法性的请示》,已由中国人民银行转至我局,内容悉知。经研究,现就函中所询境外衍生工具交易问题,回复如下:
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外汇转贷款业务指引 第一条 为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进一步规范转贷款业务(以下简称“转贷业务”),防范和化解转贷业务风险,保护转贷机构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和《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国政府贷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0〕15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执行《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奖惩细则》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北京、重庆外汇管理部: 根据《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全国1999年度出口收汇考核评定工作已于2000年3月底完成,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各分局。
外币清算业务操作细则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2000] 第一条为加强外币清算资金管理、防范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的银发[1999]240号文《关于规范外币清算业务的通知》,特制订本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改《关于完善售付汇管理的通知》第九条、第十三条和《关于完善售付汇管理的补充通知》第五条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工商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一年以内的企业不得列入“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在境内使用外汇购买新疆棉花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1999]25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北京、重庆外汇管理部,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分局,各外汇指定银行: 为了保证国家关于新疆棉花实行以出顶进管理政策的有
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关于援外项目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1999]25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北京、重庆外汇管理部,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 为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进口金银及其制品售付汇审核的通知汇发[1999]244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北京、重庆外汇管理部,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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