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会计制度(十一)
第303号科目 专用基金一、本科目核算主管部门拨入及医院内部形成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住房基金、留本基金等各种专用基金。
二、提取修购基金时,借记“医疗支出”、“药品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变价收入转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清理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提取职工福利费时,借记“医疗支出”、“药品支出”、“管理费用”、“在加工材料”、“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在结余分配提取职工福利基金时,借记“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
医院收到各项住房基金收入(不包括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对于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医院应设置辅助账进行登记,并核算其缴纳、使用及结存情况。
收到留本基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留本基金)。
三、使用专用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基金类别设置明细账。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专用基金结余。
第305号科目 收支结余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一定期间各项收支相抵后的结余。包括医疗收支结余、药品收支结余、财政专项补助结余、其他结余、应缴超收款等。
二、期末,计算各项收支结余时,应将“财政补助收入——经常性补助”、“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财政补助收入——经常性补助”、“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医疗收支结余);将“医疗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医疗收支结余),贷记“医疗支出”科目。
期末,计算药品收支结余时,应将“药品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药品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药品收支结余);将“药品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药品收支结余),贷记“药品支出”科目。
期末,计算财政专项补助结余时,应将“财政补助收入——专项补助”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财政补助收入——专项补助”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专项补助结余),将“财政专项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财政专项补助结余),贷记“财政专项支出”科目。
期末,计算其他结余时,应将“其他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其他结余),将“其他支出”科目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其他结余),贷记“其他支出”科目。
期末,计算应缴超收款时,借记本科目(应缴超收款),贷记“应缴超收款”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结余种类,如医疗收支结余、药品收支结余、财政专项补助结余、其他结余等设置明细账。
四、年度终了,医院当年实现的结余,除财政专项补助结余外,其他各种结余全数转入“结余分配”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财政专项补助结余。
第306号科目 结余分配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当年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
二、本科目应设置“事业基金弥补亏损”、“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待分配结余”等明细科目。
三、年度终了,除财政专项补助结余外,其他各种结余应将“收支结余”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收支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待分配结余)。
以事业基金弥补亏损,借记“事业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事业基金弥补亏损)。
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等专用基金,借记本科目(职工福利基金),贷记“专用基金”科目。
支付应缴超收款后,“结余分配”为负数时,其负数应以事业基金弥补,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事业基金弥补亏损)。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本科目余额为负数。
四、分配后,再将未分配结余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待分配结余),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五、医院年终结账发生以前年度会计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涉及以前年度结余的,凡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应直接通过“事业基金”科目进行核算,并在会计报表说明书中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