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二十九)
4105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取得的买入返售证券收入。
二、公司通过国家规定的场所进行证券回购业务,证券到期返售时,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清算备付金--公司”科目,按买入证券时实际支付的款项,贷记“买入返售证券”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买入返售证券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106 金融企业往来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与银行及其他证券、金融机构之间资金往来(包括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拆出资金)所取得的利息收入。
二、公司与金融企业发生往来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利息”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往来单位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201 其他业务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除自营证券差价收入、利息收入、手续费收入、证券发行差价收入、买入返售证券收入和金融企业往来收入等以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咨询服务收入、转让无形资产收入、受托资产管理收益等。
二、公司取得其他业务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应收款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其他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301 投资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进行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自营证券业务取得的现金股利和利息,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分派利润时,借记“应收股利”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公司按应分享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被投资单位当年发生净亏损,公司按应分担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出售和收回股权投资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计提投资风险准备的公司,还应同时冲减已计提的风险准备。
三、公司认购溢价发行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长期债券,应于每期结账时,按应计的利息,借记“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科目或“应收利息”科目,按当期应分摊的溢价,贷记“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购入折价发行的债券,应于每期结账时按应计利息,借记“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科目或“应收利息”科目,按应分摊的折价,借记“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科目,按应计利息与分摊数的合计数,贷记本科目。
长期债券到期收回本息,按实际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债券本金和已计未收利息,贷记“长期债券投资--面值、应计利息”科目,按尚未摊销的溢价和折价,贷记或借记“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计提投资风险准备的公司,还应同时冲减已计提的风险准备。
四、公司自营股票持有期间取得的现金股利,借记“清算备付金--公司”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公司自营债券取得的利息,应区别情况处理:公司自营债券持有直至到期兑付本息,按到期兑付的金额,借记“清算备付金--公司”或“银行存款”科目,按到期兑付的利息,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到期兑付的金额扣除兑付的利息,贷记“证券销售”科目。
公司自营买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其持有期间分期取得的利息,按实际取得的金额,借记“清算备付金--公司”或“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公司自营卖出债券时,可将购买日至卖出日的持有期间应计利息确认为投资收益,即卖出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借记“清算备付金--公司”或“银行存款”科目,按买卖持有期间应计利息,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两者差额(即实际收到价款扣除买卖持有期间应计利息),贷记“证券销售”科目。
五、本科目应按投资收益种类设置明细账。
六、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