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二十七)
3151 利润分配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结存余额。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盈余公积转入
(二)一般风险准备转入
(三)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四)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五)提取法定公益金
(六)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七)应付利润
(八)转增资本的利润
(九)未分配利润
三、公司用风险准备、盈余公积弥补的亏损,借记“一般风险准备”、“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一般风险准备转入、盈余公积转入)。
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一般风险准备,借记本科目(提取一般风险准备),贷记“一般风险准备”科目。
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借记本科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科目。
应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借记本科目(应付利润),贷记“应付利润”科目。按规定将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借记本科目(转增资本的利润),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四、年度终了,公司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本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未分配利润);如为亏损,作相反会计分录。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
五、本科目的年末余额,反映公司历年积存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4101 手续费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为客户办理各种业务收取的手续费收入,包括代理买卖证券、代理兑付债券、代理保管证券等代理业务实现的手续费收入。
二、公司代理证券业务实现的各项手续费收入,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一)代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
如果买入证券成交总额大于卖出证券成交总额,按清算日买卖证券成交价的差额,加代扣代交的印花税费和应向客户收取的佣金等手续费,借记“代买卖证券款”科目,按公司应负担的交易费用,借记“手续费支出--代买卖证券手续费支出”科目,按买卖证券成交价的差额,加代扣代交的印花税费和公司应负担的交易费用,贷记“清算备付金”科目,按应向客户收取的佣金等手续费,贷记本科目(代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
如果卖出证券成交总额大于买入证券成交总额,按清算日买卖证券成交价的差额,减代扣代交的印花税费和公司应负担的交易费,借记“清算备付金”科目,按公司应负担的交易费用,借记“手续费支出--代买卖证券手续费支出”科目,按买卖证券成交价的差额,减代扣代交的印花税费和应向客户收取的佣金等手续费,贷记“代买卖证券款”科目,按应向客户收取的佣金等手续费,贷记本科目(代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
(二)代兑付债券手续费收入
公司收取的代兑付债券手续费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款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代保管证券手续费收入
公司收取代保管证券手续费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手续费收入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