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试行)(二十二)
3121 盈余公积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二、提取盈余公积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
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入”科目。
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结余。
3131 本年利润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在本年度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总额。
二、期末结转利润时,公司应将“利息收入”、“咨询服务收入”、“证券发行收入”、“其他收入”、“债权重组收益”、“处置资产收益”和“营业外收入”等各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贷方,借记“利息收入”、“咨询服务收入”、“证券发行收入”、“其他收入”、“债权重组收益”、“处置资产收益”和“营业外收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利息支出”、“证券发行成本”、“营业费用”、“其他支出”、“债权重组损失”、“处置资产损失”和“营业外支出”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借记,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支出”、“证券发行成本”、“营业费用”、“其他支出”、“债权重组损失”、“处置资产损失”和“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将“投资收益”、“汇兑收益”、“租赁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科目,借记“投资收益”、“汇兑损益”、“租赁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净损失,作相反会计分录。
三、年度终了,公司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全部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净亏损,作相反会计分录。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3141 利润分配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规定分配的利润或应弥补的亏损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结存余额。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盈余公积转入;
(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三)应付利润;
(四)转增资本的利润;
(五)未分配利润。
三、利润分配的会计处理如下:
公司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盈余公积转入)。
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借记本科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贷记“盈余公积”科目。
应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借记本科目(应付利润),贷记“应付利润”科目。按规定将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借记本科目(转增资本的利润),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四、年度终了,公司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从“本年利润”科目转入本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未分配利润),如为亏损,作相反会计记录。
同时,将本科目下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本科目的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五、本科目年末余额,反映公司历年积存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