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工程库区移民资金会计制度(二十五)
第222号科目 应付工程款
1.本科目核算移民迁建单位按照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工程合同的有关规定,与承包工程的施工企业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应付的工程款。
2.实行工程竣工后一次结算的工程项目,应在工程竣工时,根据施工企业提出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结算应付的工程款,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段结算的工程项目,应在分段结算工程价款时,根据施工企业提出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结算应付的工程款,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行按月结算的工程项目,应根据施工企业每月提出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结算应付的工程款,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支付工程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按合同规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扣回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科目。
3.本科目应按承包工程的施工企业户名进行明细核算。
第231号科目 应付工资
1.本科目核算移民迁建单位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等。发给职工个人但按规定不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各种款项,如医药费、福利费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2.支付工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科目。
月份终了,将本月应付的工资,借记“待摊投资──移民迁建单位管理费”、“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设置“应付工资明细账”,按工资的组成内容分设专栏,根据“工资单”或“工资汇总表”进行登记。
第232号科目 应付福利费
1.本科目核算移民迁建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提取的福利费,借记“待摊投资──移民迁建单位管理费”科目,贷记本科目。
3.支付的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4.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福利费结余。
第241号科目 其他应付款
1.本科目核算移民迁建单位应付、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包括应付的各种赔款、罚款、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的款项等。
2.发生各项应付、暂收款项,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偿还、上交或转销各项应付、暂收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3.本科目应按单位和个人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