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税法的原则
两类原则 | 具体原则 | 要点 |
税法的基本原则 (四个) |
1.税收法定原则;2.税法公平原则;3.税收效率原则;4.实质课税原则 | |
税法的适用原则 (六个) |
1.法律优位原则 | 含义: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 作用:主要体现在处理不同等级税法的关系上 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
税法的适用原则 (六个) |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 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 |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 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 |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 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较高的税法 | |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 对于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前发生,却在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后进入税款征收程序的纳税义务,原则上新税法具有约束力 | |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 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