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200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已经结束了,各科的合格率都是多少呢? 答:在200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中共有37.4万人69.8万人科次参加考试,五科的平均出考率为44.29%。各科合格人数及合格率分别为:会计22221人,10.89%,审计26400人,33.33%;财务成本管理10233,9.34%;经济法47542人32.06%;税法18272人,11.65%。全国共有91人在这次考试中取得五科的全部合格成绩。
2.问:我已经查询到200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了,但成绩结果是“-3”,请问这是什么原因呢,难道还有倒扣分的问题吗? 答: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发布的有关规定,成绩中的负数是有特定意义的,而不是因为成绩评阅导致被倒扣分。这些负数代表的意义分别为:“-1”代表未报名;“-2”代表报名但未参加考试;“-3”代表当年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行为取消当年考试成绩;“-4”代表当年考试中有作弊行为取消当年考试成绩并处取消以后四年内参加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的各类考试的资格;“-5”代表当年考试中有作弊行为取消当年考试成绩并处终身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的各类考试;“-6”代表以前年度有严重违纪或作弊行为受到停考处罚,期限未满,不符合报名条件,取消当年考试成绩;“-9”代表待查,表示考生有关报名资料不够详细需要提供证明资料以再次核实或地方考办对违纪作弊考生提出了处理意见,待上报全国考办审核确定后再通知地方考办及考生本人。
3.问:注册会计师考试作为高水平的会计职业考试,请问你们对保证评卷质量采取了哪些措施,实现考试公平、公正的? 答:为了进一步提高注册会计师考试评卷质量,实现考试公平、公正,近几年来,全国考办一直致力于采取措施,全面提高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评卷质量。目前,全国考办对于保证评卷质量所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在注册会计师考试结束后,全国考办请部分参加考前培训的教师在开卷、不限答题时间且可以讨论的情况下完成各科答题,并提交命题专家进行评阅,根据解答情况以进一步完善标准答案并调整评分标准; (2)在正式评卷前,由专家对评卷人员进行培训,主要是讲解试题、答案、评分标准以及评分方式和工作规程,并组织讨论; (3)对评卷人员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参加试评; (4)抽调部分试卷进行试评,使评卷人员进一步掌握标准答案并熟悉评分标准; (5)评卷人员正式开始评卷后,控制评卷速度,并对每位评卷人员的评卷质量进行抽查,合格后方能继续评卷; (6)聘请了由执业注册会计师组成的评卷质量检查小组,以独立的角度在评卷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监控,确保评卷过程评分标准把握的准确与一贯。 另外,为了改进传统手工评卷方式的固有缺陷,我们还测试并实施了双重评卷方法,以全面提高评卷质量。
4.问:我看到有些网上的消息说,你们将在2003年采用双重评卷方法,请问这种评卷方法会对我的考试成绩有什么影响呢? 答:双重评卷方式是全国考办于2000起开发并在2001年度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评卷期间正式使用的。这种评卷方法的基本做法是:(1)考生在答卷时需将答题卷首页的一组条形码取下一条并粘贴在答题卡的指定位置内;(2)评卷时由评卷人员取下一条粘贴在主观题评分卡的指定位置内,再根据考生的答题情况将其正确解答填涂在评分卡的相应得分点上,评卷人员不在考生答题卷上做任何标记;(3)利用光电读卡机将评分卡结果录入计算机,由计算机自动评分;(4)为保证评卷质量,采用双重评阅方式,由两名独立的评卷人员分别对一份试卷进行评阅,并由计算机比较两次评阅的差异,对于有差异的答题卷将组织两名评卷人员共同对该份试卷进行评阅。这种评卷方法的优点是:(1)由于一份试卷小分的加总及成绩录入等项工作均由计算机自动完成,完全回避了传统手工评卷方式下的加分与录入环节的差错;(2)由于采用复评制度,可以保证对考生答题卷评阅的公平和公正,避免了因单人评卷可能造成的评分标准把握上的差异;(3)由于由计算机识别评分点,因此可以采集到全部考生各答题要点的得分数据,可以准确而全面地对考生试题解答情况进行综合分析;(4)由于由计算机随时进行评卷统计,可以全面监控每一位评卷人员的评卷质量。 从实践来看,这种评卷方法的实行确实保证试卷评阅的公平性与准确性。在200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评卷过程中,我们选取了天津考区作为双重评卷的试点,为全面推广双重评阅方式进行了系统的测试。全国考委会已决定从2003年起,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评卷过程中全面采用双重评卷方法,届时,我们还将就考生应如何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公告。
5.问: 200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在9月15日就结束了,为什么在12月15日才公布考试成绩呢? 答:这个问题已引起了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们将对工作程序和方法进行研究分析,在确保评卷工作质量的同时,加快评卷速度,尽早公布考试成绩。
6.问:我现在已经知道200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了,但我对成绩结果有疑问,我该怎么办呢? 答:如果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以申请成绩核查。按《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的规定,申请成绩核查的具体办法为:请在1月15日前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部办理成绩核查手续,并交纳成绩核查费用100元。我们根据各地上报的成绩核查汇总表后,组织成绩核查工作。预计成绩核查结果将在2003年3月底或4月初下发至各省,并转达到考生。
7.问:我已申请了成绩核查,但听说成绩核查结果要在3月底以后才能公布,而那时200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工作已经结束了,那我该怎么办呢? 答:请在200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开始时直接报名。如果因成绩核查结果导致考生成绩发生变动并达到合格成绩分数线,考生可以凭成绩核查结果通知单到当地办理退还报名费的手续。
8.问:我已经申请了成绩核查,但不知你们是如何进行成绩核查的,我的成绩有可能通过成绩核查发生变动吗? 答: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核查的具体工作程序是: (1)各地汇总上报成绩核查申请汇总表; (2)全国考办组织专人到集中评卷地调取成绩核查人员试卷; (3)由专业人员对试卷的成绩加总及录入进行复核; (4)全国考办组织专家对成绩核查人员试卷进行评阅,评阅时,由两位专家共同对一份试卷进行评阅,并在评阅完成后共同签字认定; (5)由全国考办工作人员对经再次评阅后发生变动的试卷进行汇总、录入及校对,并打印清单; (6)全国考办向全国考委会汇报成绩核查工作结果,由全国考委会审议认定; (7)全国考办向地方考办下发成绩核查结果并转达至考生。 在成绩核查过程中,如果发现对试卷的错评、漏评、加总及录入错误,我们将及时予以纠正,实现公平、公正评判考生成绩。
9.问:我在网上看到一些消息说,对于58分或59分的考生可以给予照顾,成绩核查时就会通过,请问是这样吗? 答: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作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入门考试,对所有考生都是公平的,没有照顾分数的做法,如果考生认为自己的成绩有怀疑,可以申请成绩核查。
10.问:我已经通过了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和税法科目的考试,没有通过会计科目考试,但我在2002年已取得了高级经济师职称,请问我可否直接办理免试会计,应当如何办理? 答:按照《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按照《200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规定,2001年12月31日前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按照上述规定,具有高级职称的考生可以申请免试,但按所问情况,申请免试会计还应具备相应的条件,即具备申请免试会计的专长情况(包括会计方面的论文、著作等)。申请免试的程序为: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注册会计师考试办公室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地方考试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经全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11.问:我想对200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试题及答案进行分析,请问在何处能取得该试题及答案呢? 答:根据全国考委会的决议,从2002年起,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试题及答案不再对外公布,所以在2003年,全国考办将不再公开出版200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试题及答案,也不再公布试题分析。
12.问:我现在开始准备200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请问我可以使用200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教材来复习吗? 答:按照全国考委会的决议,200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将在200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基础上,按近一年来相关法规、准则、制度以及相关理论发展的最新变化进行修订,一些基本理论变化不大。如欲提前复习准备,也可以先参阅200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指定教材。但待2003年度考试教材出版后,一定要使用新教材。另外,从2003年起,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教材将更名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试指南丛书”,内容将增加理论部分的详述和例题的比例,教材开本也将改成大开本,留白也将相应增加,以利于看书时做相关标识及笔记。
13.问:听说2003年度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将停考,是否有此事呢?另外,证券考试法规选编对我执行业务及学习证券行业的相关规定很有帮助,该书还会出版吗? 答:根据财政部第十一届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的决议,2003年度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停考一年。但为该考试而编辑的《法规选编》因其对证券从业注册会计师的日常业务很有帮助,因此全国考委会决定将继续出版该法规选编,并将名称改为《注册会计师执行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法规选编(2003年版)》。同时因历届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试题汇集了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中遇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对于广大注册会计师学习很有帮助,因此也将继续出版。
14.问:我是一名外籍华人,已取得了硕士学历,现在广州工作并居住,我想报名参加200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我应该如何办理报名手续呢? 答:按照《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具有全国考委会认可的境内、外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已取得境外法律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其他相应资格)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您可以选择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名(考试地点为北京),或在香港会计师公会、澳门会计师公会和台北会计师公会报名(考试地点为香港)。报名时需提交学历(或执业资格)证明、身份证明、两寸照片一张以及报名费(在北京考试的报名费为每科60元,在香港考试的报名费为每科650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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