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现将2005年度有关报名事项通告如下:
一、 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二)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0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身份证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5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考试于2005年9月16日至18日举行,具体如下
9月16日 下午2:00-5:00 审计
9月17日 上午9:00-11:30 税法
下午2:00-5:30 会计
9月18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
下午 2:00-5:00 财务成本管理
五、报名
(一)报名日期:2005年4月6日至4月25日(星期六、日照常办工)。
(二)报名办法
(1)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五门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分科交纳报名费为每科65元。
(2)报广州考区报名人员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方式。由于今年是首次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可以在有条件上网的地方进行报名,也可以到各个报名确认点报名、缴费(地址详见附件)具体方法如下:
1、考生登陆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网站,认真阅读报名注意事项及相关公告;如实填写报名资料。
2、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留意自己的网上报名顺序号,务必在“报名人员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指定的日期前往报名现场确认。未办理现场确认的报名人员,其报名无效。
3、报名确认时需提供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并现场拍照。
4、缴费方式可选择网上通过银联支付或现场缴费。
六、考试用书订购、发放及考前辅导
2005 年度考试用书中注协只委托各地方考办负责发行,不再委托社会上任何机构。广州地区教材由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征订,需订阅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订购,并到确认点取书。为确保培训质量,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委托有关院校及培训点负责培训工作(具体名单见附表)。凡未经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批准,任何单位不得以各种形式举办注册会计师考前培训或辅导班。我会将统一举办考前总辅导班,时间另行通知。
七、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
(一)阅卷工作由全国集中组织,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二)各科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三)成绩发布后,如果考生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由考生本人在全国考办当年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之内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并填写《2005年度注师考试成绩核查表》。
(四)考试全科合格者,发全国印制的全科合格证书,可申请入会,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个人会员,完成后续教育成绩长期有效。
(五)考试单科合格者,发全国印制的成绩通知单。成绩单为申办全科证的唯一依据,考生要妥善保管。考生可在取得单科合格成绩后的连续四次考试中,免试已合格的科目。今年对以往年度的单科成绩有效期追溯至2001年。
八、其他
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参加2005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简章另行发布,报名工作将在2005年4月6日至4月30日进行。
广 州 市 财 政 局
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OO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