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发布 |
2011-03-24 12:15:30 阅读 974次 |
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201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正式发布《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2011年度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2011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欧洲考区)报名简章》、《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报名简章》。 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间确定为: 专业阶段全国统一考试时间:2011年9月17日至18日; 综合阶段全国统一考试时间:2011年9月24日; 英语测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2011年9月24日; 专业阶段欧洲考区考试时间:2011年11月17日至19日; 综合阶段欧洲考区考试时间:2011年11月20日。 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综合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3月25日至4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链接,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其中,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应于4月15日至4月30日(不含公休日),到报考地的地方考办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核手续;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综合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报名费。 为改善教材配送服务,提高工作效率,今年将不再采取去年以大宗邮件挂号邮寄教材的配送方式,而是调整为特快专递配送教材,并免收报考人员配送费。 英语测试的报考人员可在2011年4月15日至4月30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英语测试专栏实施网上预报名,应于5月9日至5月20日(不含公休日)到所选考区的地方考办指定地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报考英语水平测试无须交纳报名费。 报名详细安排请参阅报名简章和各地方考办发布的报名通告。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