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栏
  ⊙→教学安排
  ⊙→授课教师
  Tel:82330119 / 118
    400-810-2468

 

阅读新闻      办学理念:以学员为核心,一切服务皆为学员! [字体: ]
关于企业收取的一次性入网费会计处理的规定

关于企业收取的一次性入网费会计处理的规定
京财会[2003]1227号

  城市公共服务企业、和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收取的一次性入网费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二OO三年七月一日

  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05-11-07 来源:

作者:佚名

阅读:
录入:dyj

评论 】 【推荐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