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报表编制说明(八)
(31)“应交税金”项目,反映企业期末未交、多交或未抵扣的各种税金。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交税金”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32)“其他应交款”项目,反映企业应交未交的除税金。
应付股利等以外的各种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交款”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其他应交款”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33)“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所有应付和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
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4)“预提费用”项目,反映企业所有已经预提计入成本费用而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
本项目应根据“预提费用”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如“预提费用”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应合并在“待摊费用”项目内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35)“预计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预计负债的期末余额。
本项目应根据“预计负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