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栏
  ⊙→教学安排
  ⊙→授课教师
  Tel:82330119 / 118
    400-810-2468

 

阅读新闻      办学理念:以学员为核心,一切服务皆为学员! [字体: ]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试行)(十一)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试行)(十一)

    第412号科目  拨入省级财政资金

  1、本科目核算财政部门收到的无偿拨入的省级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2、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结算时,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未完项目结余”,借记本科目,贷记“未完项目结余”科目。

  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未结算的省级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数,年末结转后应无余额。

  3、本科目按开发期设二级明细科目,按资金渠道设三级明细科目。

  第413号科目  拨入地级财政资金

  1、本科目核算财政部门收到的无偿拨入的地(市)级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2、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结算时,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未完项目结余”,借记本科目,贷记“未完项目结余”科目。

  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未结算的地(市)级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数,年末结转后应无余额。

  3、本科目按开发期设二级明细科目,按资金渠道设三级明细科目。

  第414号科目  拨入县级财政资金

  1、本科目核算财政部门收到的无偿拨入的县级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2、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结算时,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未完项目结余”,借记本科目,贷记“未完项目结余”科目。

  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未结算的县级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数,年末结转后应无余额。

  3、本科目按开发期设二级明细科目,按资金渠道设三级明细科目。

  第421号科目  乡级财政缴入

  1、本科目核算乡(镇)级财政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资金。

  2、缴入或拨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结算时,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未完项目结余”,借记本科目,贷记“未完项目结余”科目。

  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未结算的乡镇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数,年末结转后应无余额。

  3、本科目按开发期设二级明细科目,按资金渠道设三级明细科目。

  第422号科目  自筹资金缴入

  1、本科目核算单位或农民缴入的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资金或材料。

  2、缴入或拨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结算时,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未完项目结余”,借记本科目,贷记“未完项目结余”科目。

  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未结算的自筹资金数,年末结转后应无余额。

  3、本科目按开发期设二级明细科目,按单位和个人名称设三级明细科目。
日期:2005-11-08 来源:财政部

作者:佚名

阅读:
录入:dyj

评论 】 【推荐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