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贯彻落实《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帮助企业深入理解现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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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贯彻落实《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帮助企业深入理解现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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