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现将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1.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2.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考试范围:在2006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
三、考试方式、时间及用书征订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于2006年9月15日至17日举行;考试用书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编写,在报名时预订购买。
四、报名
1.省直、中直报名日期:2006年4月10日至4月19日(含双休日)。各地市报名日期、地点由各设区市财政局另行通告。
2.报名办法
考生可同时报考五个科目或选择部分科目,持IC卡的考生填表后可直接报名,如持外省IC卡的考生,还需提供一寸黑白免冠近照一张;IC卡丢失的考生先补卡后填表、报名。
无IC卡的考生需提供如下资料:
(1)一寸黑白免冠近照一张;
(2)身份证原件;
(3)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本科应届毕业生需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需持学院证明及学生证原件。
3.报名地点
按属地原则,省直、中直单位的考生到福建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福州市冶山路43号)报名,各地市考生到所属的各设区市财政局通告的地点报名;港澳台地区、外籍报考人员应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指定的地点报名。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可通过9616897669信息台、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www.fjicpa.org.cn查询考试相关信息。
2.报名期间同时发放2005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单科合格成绩通知单并受理换发全科合格证书的申请,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的考生请携带以前年度的单科合格成绩通知单、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彩照一张。
福建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6-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