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经济特区某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9年8月开业,经营期 15年。1999年~2005年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03年企业购置国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0万元,增值税税额10.2万元,支付运输费和安装费5.8万元。20005年初外国投资者将2004年从企业分得的税后利润120万元再投资于本企业,增加注册资本 。
2006年企业有关生产、经营资料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 300万元、股票发行溢价收入150万元、购买国库券利息收入50万元、从境内投资公司分回税后利润180万元(被投资方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5%,地方所得税免征)、为境外客户提供咨询服务的咨询费收入120万元;
(2)发生产品销售成本110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38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50万元;
(3)发生财务费用220万元,其中:1月1日以集资方式筹集生产性资金300万元,期限0年,支付利息费用3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6%);支付外方投入资本的境外借款利息90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260万元,其中含交际应酬费130万元、总机构特许权使用费50万元、关联企业管理费10万元;
(5)全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300万元、职工福利费48万元;
(6)“营业外支出”账户记载金额44万元。其专:合同违约金4万元;通过民政局对灾区捐赠自产产品一批,账面成本40万元(当期同类货物不含税销售价格为56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经税务机关认可企业选择从2000年起计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期限;
②不考虑地方所得税;③购买的国产设备符合国家相关退免税政策。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1999年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2)计算2000年~2002年企业共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3)计算2003年企业购买国产设备应退的增值税;
(4)计算2003年企业购买国产设备企业所得税的抵税限额;
(5)计算2003年企业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6)计算2004年企业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7)计算2005年外方再投资应退的企业所得税;
(8)计算2006年企业应税收入总额;
(9)计算2006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
(10)计算2006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
(11)计算2006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
(12)计算2006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13)计算2006年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参考答案:
(1)1999年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50×15%=7.5(万元)
(2)2000年~2002年企业共计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50+400-320)×7.5%=17.25(万元)
(3)2003年企业购买国产设备应退的增值税为10.2万元。
(4)2003年企业购买国产设备企业所得税的抵免限额=60×40%=24(万元)
(5)2003年企业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2003年应纳企业所得税=430×7.5%=32.25(万元)
2002年应纳企业所得税=(150+400-320)×7.5%=17.25(万元)
2003年比2002年新增企业所得税=32.25-17.25=15(万元),国产设备投资抵免限额是24万元,小于新增税额,只能抵免15万元,剩余9万元留待以后年度抵免。
2003年企业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2.25-15=17.25(万元)
(6)2004年企业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2004年应纳企业所得税=520×7.5%=39(万元)
与2002年相比新增企业所得税=39-17.25=21.75(万元),能抵免剩余的9万元。
抵免后2004年企业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9-9=30(万元)
(7)2005年外方再投资应退的企业所得税
实际适用税率=30÷520×100%=5.77%
2005年外方再投资应退的企业所得税=120÷(1-5.77%)×5.77%×40%=2.94(万元)
(8)2006年企业应税收入总额=2300+120+56=2476(万元)
提示:股票溢价收入不征收所得税,国债利息收入、境内投资收益免征所得税。
(9)2006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220-30+300×6%-90=118(万元)
(10)2006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
交际应酬费扣除限额=(2300+56)×3‰+3+120×10‰=11.27(万元)
2006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管理费=260-130+11.27-50-10=81.27(万元)
(11)2006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4+40+56×17%=53.52(万元)
(12)福利费超标=48-300×14%=6(万元)
2006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合计=1100+40+380+50+120×5%+118+81.27+53.52-6=1822.79(万元)
(13)2006年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476-1822.79)×15%=97.98(万元)
附税率表: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表
2.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所得适用税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