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2009年以前 |
2009年以后 |
考试政策的变化 |
考试不分阶段 |
考试分为专业阶段、综合阶段、英语测试 |
五年内通过五科颁发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证书 |
专业阶段:五年内通过六科颁发获得:注册会计师考试专业阶段合格证书(长期有效) | |
高级阶段:一次性通过综合测试(一科)颁发: 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取得全科合格证考生,如5年内申请成为中注协会员,并满足继续教育要求,全科合格证长期有效。否则5年内有效。) | ||
英语测试:一次性通过颁发英语水平测试合格证书(独立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 ||
报考条件 |
大专及以上 |
专业阶段报考条件同旧制度不变 |
高级阶段需通过专业阶段全科考试,建议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 | ||
英语测试需通过专业阶段全科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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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的变化 |
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税法、经济法 |
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税法、经济法 新增: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综合测试、英语测试 |
考试内容的变化 |
会计(含英语附加题) 审计(含英语附加题) 财务成本管理(含英语附加题) 税法 经济法 |
会计(无英语附加题) 审计(无英语附加题) 财务成本管理(无英语附加题) 税法 经济法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新增) 英语测试(新增) 综合测试(新增) |
考试形式 |
A、B卷中选取一套 |
题库随机抽题 |
考试次数 |
每年1次 |
每年1次 |
考试时间 |
9月第二周 |
按照新考试办法组织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将于2009年9月19日至20日举行; 按照原考试办法组织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将于2009年8月28日至30日举行。 |
政策过渡 |
无 |
2009年前报考,如2009年考试结束时通过了五科可以获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否则按新制度继续参考,原成绩有效; 2009年第一次报考或之前报考一门都未通过者,直接按新制度实行;2010年及以后直接实行新制度。 |
合格成绩转换及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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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考生报考新制度,从2005年至2008年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于2009年自动转换为新考试办法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 2、老考生报考旧制度,从2006年至2009年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于2010年直接转换为新考试办法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 其中,取得的“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为新考试办法下的“财务成本管理”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两个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后,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到2013年。 |
注:2009年注会考试新旧制度并存,根据“政策过渡”项的要求,不同学员的适用不同制度!请广大考生根据自己的情况做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