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应考人员,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通过考试的当年为该科有效期的第1年)。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应考人员,财政部考委会颁发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
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申请人应持有效的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凭证(单科成绩合格通知单、免试批复文件复印件或成绩核查回复单),向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申请换发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
全科合格证管理
参加注会考试的应考人员,应该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后5个年度内,取得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合格成绩;并向通过综合测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书。
全科合格证上的发放日期为财政部考办下发的批复文件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