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九)
第125号科目 管 材1.本科目核算地勘单位库存和在用的各种地质勘查专用管材(包括钻杆、套管、金属水管、油管和风管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2.地勘单位的管材按其使用状态可分为两类:
(1)在库管材,指验收入库后尚未投入使用的各种管材。
(2)在用管材,指在生产单位周转使用的管材。
3.本科目应设置“在库管材”、“在用管材”两个明细科目,并分别按管材品名、规格设置明细账。
为了便于掌握和监督使用单位占用各种管材的增减变动情况,计算、分配管材摊销费用,还应按使用单位设置“在用管材管理卡片”,根据有关凭证逐项登记管材的领用、退库、报废和使用单位之间转移等情况,并应与在用管材明细账保持一致。
4.本科目的“在库管材”明细科目借方核算外购、自制和委托加工完成、发包单位转账转入以及盘盈等原因增加的管材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贷方核算发出加工、对外销售、盘亏等原因减少的管材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本科目“在用管材”明细科目借方核算领用的管材,贷方核算报废、毁损的管材;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在库管材和在用管材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5.采用计划成本进行管材日常核算的地勘单位,领用在库新管材时,按计划成本由“管材——在库管材”科目转入“管材——在用管材”科目,同时将其应分摊的管材成本差异计入使用单位生产成本。
采用实际成本进行管材日常核算的地勘单位,领用在库新管材时,可采用“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计价,按实际成本由“管材——在库管材”科目转入“管材——在用管材”科目。
6.在用管材的领用、退回、送修以及在使用单位之间转移时,可只在“在用管材管理卡片”上作辅助登记,不作账务处理。
7.在库管材进行丝扣加工的费用,直接计入在库管材成本。在用管材的修理费用,直接计入使用单位生产成本。在用管材在修理中发生的合理损耗,可视同正常使用磨损报废处理。
8.在用管材在使用中发生报废时,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可回收的废管材,要清点入库并估算其残值。
因正常使用磨损至不能修复而报废的,按入库残料价值,借记“材料”科目;按已提摊销额(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扣减入库残料价值)借记“管材摊销”科目;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
因孔内事故不能起出或其他责任事故而报废的,按已提摊销额,借记“管材摊销”科目;按应收过失人的赔偿款,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入库残料价值,借记“材料”科目;按应补提摊销额计入使用单位成本,借记“地勘生产”科目;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
第126号科目 管材摊销
1.本科目核算地勘单位在用管材的累计耗损价值。
2.地勘单位可根据使用管材的具体情况,采取下列不同的摊销方法:
(1)一次摊销:一般应限于下入钻井内不再起出的管材(如石油钻井用于固井的套管等),根据实际耗用管材的价值一次计入生产成本。
(2)定额摊销:一般应限于钻杆,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开动台班和规定的摊销定额,计算本期摊销额。
(3)分期摊销:根据各种管材的预计使用期限,分期摊入生产成本。
3.本科目可不设置明细科目。为便于查阅各种在用管材的已提摊销额情况,可在“在用管材明细账”上设置“已提摊销额”专栏,逐月根据“管材摊销计算、分配表”进行登记,综合反映各种在用管材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已提摊销额和摊余价值情况。
4.本科目借方核算在用管材因报废、盘亏、毁损以及对外销售等原因而冲减的摊销额;贷方核算在用管材因购入、使用以及盘盈等原因而增加和计提的摊销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全部在用管材的累计耗损价值。
5.采用一次摊销方法的管材,应根据领用管材的净值计算其应摊销额,一次计入生产成本。
领用的在库管材比照领用材料进行账务处理;领用的在用管材,在分摊应计入生产成本的管材摊销额的同时,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管材——在用管材”科目。
采用其他摊销方法的管材,应在月终计算、分摊本期管材摊销额,借记有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6.年终清查管材时,应对在用管材的磨损程度进行鉴定,并与账面数进行核对。如出入较大时,应进行调整,调整增加的摊销额,借记有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的摊销额,用红字编制相同分录,冲减有关成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