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消费税法
一、考试大纲
(一)纳税义务人
(二)税目、税率
1.税目
(1)烟
(2)酒及酒精
(3)化妆品
(4)护肤护发品
(5)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6)鞭炮、焰火
(7)汽油
(8)柴油
(9)汽车轮胎
(10)摩托车
(11)小汽车
2.税率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定率计算方法
(1)销售额的确定
(2)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
2.从量定额计算方法
(1)销售数量的确定
(2)计量单位的换算标准
3.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混合计算方法
4.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5.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6.税额减征的规定
7.酒类关联企业间关联交易消费税问题处理
(四)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含义
2.用于其他方面的规定
3.组成计税价格及税额的计算
(五)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2.代收代缴税款的规定
3.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
(1)材料成本
(2)加工费
4.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六)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
(七)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基本规定
2.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3.进口卷烟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八)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
1.出口退税率的规定
2.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政策
(1)出口免税并退税
(2)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3.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额的计算
4.出口应税消费品办理退(免)税后的管理
(九)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纳税期限
1.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消费税纳税期限
(十)纳税地点与纳税申报
1.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2.消费税纳税申报
二、本章变化内容
1、新增卷烟进口消费税税率。
2、新增进口卷烟消费税计算公式,主要变化是复合计税的从价税在组价时要加入从量税。
历年考题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符合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是( )。(2002年)
A.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取得进口货物的当天
B.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C.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支付加工费的当天
D.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答案:B
解析: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A进口应税消费品为报关进口的当天;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为纳税人提货当天;D采用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货当天。故A、C、D选项均不对。
2、下列各项中,符合消费税法有关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规定的是()。
A.外购已税白酒生产的药酒
B.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C.外购已税酒精生产的白酒
D.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金银镶嵌首饰
答案:B
解析:自2001年5月1日起,生产领用的外购已税酒和酒精已纳消费税不得扣除;巧克力为非应税消费品,不交消费税;金银镶嵌首饰在售环节纳消费税,生产环节无扣税问题。
3、下列各项中,符合消费税有关规定的是()
A.纳税人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一律在总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B.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除另有规定外,应向纳税人核算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支付加工费的当天
D.因质量原因由购买者退回的消费品,可退已征的消费税,也可直接抵减应纳税额
答案:B
解析:A选项中,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应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但经国家税务总局及所属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准,纳税人分支机构应纳消费税税款也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故A选项不对;C选项中,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不是支付加工费的当天,故C选项不对;D选项因质量原因购买者退回应税消费品的,可退已征消费税,但不能自行直接抵减应纳税款。故D选项也不对。
(二)多项选择题
1、某白酒生产企业与某商贸公司共同出资注册成立了一家白酒销售公司,并且以低于正常出厂价的价格向销售公司提供其生产的白酒用于销售。根据消费税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应调整其计税收入额。调整计税收入额时可以采用的方法有( )。(2003年考题)
A.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
B.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
C.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的第三者的价格
D.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相同业务活动的价格
答案:BCD
解析:酒类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交易消费税的计税销售额,可由税务机关核定,核定方法为上述三种。
2、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有()
A.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B.用于奖励代理商销售业绩的应税消费品
C.用于本企业生产性基建工程的应税消费品
D.用于捐助国家指定的慈善机构的应税消费品
答案:BCD
解析:A选项中,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税法规定不交消费税,为的是避免重复征税。
(三)判断题
1、纳税人除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外,其余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均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2002年)
答案:√
2、出口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退税率为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 )(2003年考题)
答案:√
解析:出口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征多少退多少,退税率与该应税消费品的征税率一致。
3、在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除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之外,其他一律不得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混合计税方法。()
答案:√
解析:消费税有三种计税方法,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混合计税方法只适用于卷烟、粮食白酒、暮类白酒三种应税消费品。
(四)计算题
1、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1年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2001年期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80万元,当年外购已税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货款金额1200万元、进项税额204万元。烟丝全部验收入库。
(2)1-5月领用外购已税烟丝400万元,生产卷烟1500箱(标准箱,下同),全部对外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4563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60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3)6-12月领用外购已税烟丝850万元,生产卷烟3500箱,销售3000箱给某烟草批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7500万元。
(4)经烟草专卖机关批准,9月签订委托代销协议,委托某商场代销卷烟200箱,每箱按不含税销售额2.6万元与商场结算。为了占领销售市场,卷烟厂与商场商定以结算价为基数加价3%对外销售,另外再按每箱结算价支付商场2%的代销手续费。11月代销业务结束,双方按协议结算了款项,并开具了相应的合法票据。
(提示: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税率2001年1-5月为50%,从2001年6月1日起卷烟由比例税率调整为每标准箱150元,比例税率为45%。)
要求:(1)计算卷烟厂2001年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2002年考题)
[答案]
(1)卷烟厂应缴纳的增值税:
进项税额=204+60×7%=208.2(万元)
销项税额=4563÷(1+17%)×17%+7500×17%+2.6×200×17%=663+1275+88.4=2026.4(万元)
应纳税额=2026.4-208.2=1818.2(万元)
(2)卷烟厂应缴纳的消费税:
销售卷烟的消费税=4563÷(1+17%)×50%+7500×45%+2.6×200×45%+(3000+200)×0.015=1950+3375+234+48=5607(万元)
生产领用烟丝应扣除的消费税额=(400+850)×30%=375(万元)
应缴纳的消费税额=5607-375=5232(万元)
2、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2年10月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从某烟丝厂购进已税烟丝2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2万元,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烟丝已验收入库。
(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42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3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烟叶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烟丝厂加工成烟丝,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卷烟厂收回烟丝时烟丝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
(3)卷烟厂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150吨,生产卷烟20000标准箱(每箱50000支,每条200支,每条调拨价在50元以上),当月销售给卷烟专卖商180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6000万元。
(提示:烟丝消费税率30%;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45%,定额税率150元/箱)
要求:
(1)计算卷烟厂10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卷烟厂10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2003年考题)
[答案]
(1)增值税:
①外购烟丝和加工烟丝进项税额=68+1.36=69.36(万元)
②外购烟叶进项税额=42×13%+3×7%=5.67(万元)
③销售卷烟销项税额=36000×17%=6120(万元)
④应缴纳增值税=6120-(5.67+69.36)=6044.97(万元)
(2)消费税
①委托加工的烟丝受托方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应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计算消费税的公式,补缴消费税。
收回加工烟丝应纳消费税=〔42×(1-13%)+3×(1-7%)+8〕÷(1-30%)×30%=20.28(万元)
②销售卷烟消费税=36000×45%+18000×0.015=16470(万元)
③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应抵扣的消费税=150×2×30%=90(万元)
④应缴纳消费税=20.28+16470-90=16400.28(万元)
3、某外商投资举办的摩托车生产企业,1997年5月在我国投产,经营期限15年。1997年~2002年的获利情况分别为-30万元、20万元、50万元、70万元、120万元、160万元。2003年1~11月份实现应纳税所得额140万元,12月份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⑴外购原材料,支付价款480万元,增值税81.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运输费用48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⑵向国外销售摩托车800辆,折合人民币400万元;在国内销售摩托车300辆,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
⑶应扣除的摩托车销售成本300万元;发生管理费用90万元,其中含交际应酬费2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40万元;
⑷发生意外事故,损失当月外购的不含增值税的原材料金额32.79万元(其中含运费金额2.79万元),本月内取得保险公司给予的赔偿金额12万元;
⑸从境外分支机构取得税后收益82.5万元,在国外实际已缴纳了25%的公司所得税。(注: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3%;消费税税率10%,企业所得税税率30%,地方所得税税率3%)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
⑷计算该企业12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
……(其他问题见相关章节)
〔2004年考题,本题6分〕
(4)12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150×10%=15(万元)
(五)综合题
1、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某外贸公司,2001年10月发生以下经营业务:
(1)经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进口小轿车30辆,每辆小轿车货价15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发生的运输费用、保险费用无法确定,经海关查实其他运输公司相关业务的运输费用占货价的比例为2%。向海关缴纳了相关税款,并取得完税凭证。
公司委托运输公司将小轿车从海关运回本单位,支付运输公司运输费用9万元,取得了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当月售出24辆,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40.95万元,公司自用2辆并作为本企业固定资产。
(2)月初将上月购进的库存材料价款40万元,经海关核准委托境外公司加工一批货物,月末该批加工货物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讲境供销售,支付给境外公司的加工费20万元;进境前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共3万元。向海关缴纳了相关税款,并取得了完税凭证。(提示:小轿车关税税率60%、货物关税税率20%、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8%。)
要求:
(1)计算小轿车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
(2)计算加工货物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
(3)计算国内销售环节10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2002年)
[答案]
(1)小轿车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
①进口小轿车的货价=15×30=450(万元)
②进口小轿车的运输费=450×2%=9(万元)
③进口小轿车的保险费=(450+9)×3‰=1.38(万元)
④进口小轿车应缴纳的关税:
关税的完税价格=450+9+1.38=460.38(万元)
460.38×60%=276.23万元
⑤进口环节小轿车应缴消费税: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460.38+276.23)/(1-8%)=800.66(万元)
应缴纳消费税=800.66×8%=64.05(万元)
⑥进口环节小轿车应缴纳增值税:
应缴纳增值税=(460.38+276.23+64.05)×17%=136.11(万元)
或:800.66×17%=136.11(万元)
(2)加工货物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
①加工货物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20+3=23(万元)
②加工货物应缴纳的关税=23×20%=4.6(万元)
③加工货物应缴纳的增值税=(23+4.6)×17%=4.69(万元)
(3)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①销项税额=40.95÷(1+17%)×17%×24=142.8(万元)
②进项税额=(9×7%+136.11)÷30×28+4.69=132.31(万元)
③应纳税额=142.8-132.31=10.49(万元)
2、某市大型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商品加工、批发、零售和进出口业务,2003年12月相关经营业务如下:
(1)进口化妆品一批,支付国外的买价220万元、国外的采购代理人佣金6万元、国外的经纪费4万元;支付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20万元、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11万元,支付海关地再运往商贸公司的运输费用8万元、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3万元。
(2)受托加工化妆品一批,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含税金额86万元,加工结束向委托方开具普通发票收取加工费和添加辅助材料的含税金额共计46.8万元,该化妆品商贸公司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
(3)收购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款70万元,运输费用10万元,当月将购回免税农产品的30%用于公司饮食部;
(4)购进其他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支付运输单位运输费用20万元,待货物验收入库时发现短缺商品金额10万元(占支付金额的5%),经查实应由运输单位赔偿;
(5)将进口化妆品的80%重新加工制作成套装化妆品,当月销售给其他商场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50万元;直接销售给消费者个人,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70.2万元;
(6)销售除化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收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由于月末前可将全部货款取回,给所有购货方的销售折扣比例为5%,实际收到金额285万元;
(7)取得化妆品的逾期包装押金收入14.04万元
(注:关税税率20%,化妆品消费税税率30%;当月购销环节所涉及到的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经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分别计算该公司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2)计算该公司加工环节应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总和;
(3)计算该公司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总和;
(4)计算该公司国内销售环节实现的销项税额总和;
(5)计算该公司国内销售环节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总和;
(6)计算该公司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7)计算该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总和。
(2004年考题,本题9分)
答案:
(1)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进口环节应缴纳关税=(220+4+20+11)×20%=51(万元)
(注:根据税法规定,由买方负担的采购货物佣金以外的所有佣金应计入完税价格;但本题所述的“国外采购代理人佣金6万元”,实质上就是买方自己的采购代理人佣金,即凤货佣金,因此不应计入完税价格。)
进口环节应缴纳消费税=(220+4+20+11+51)÷(1-30%)×30%=131.14(万元)
进口环节应缴纳增值税=(220+6+4+20+11+51+131.14)×17%=74.31(万元)
(2)加工环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总和:
加工环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86+46.8÷(1+17%)〕÷(1-30%)×30%=54(万元)
加工环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54×(1+7%+3%)=59.4(万元)
(3)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消费税总和
=〔650+70.2÷(1+17%)+14.04÷(1+17%)〕×30%-131.14×80%
=216.6-104.91=111.69(万元)
(4)-(7)见第二章增值税。
3、某市轿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3年度帐面记载注册资本10000万元,职工1200人,当年相关经营情况如下:
1)外购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0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850万元,另支付购货运输费用200万元、装卸费用20万元、保险费用30万元;
2)对外销售A型小轿车1000辆,每辆含税金额17.55万元,共计取得含税金额17550万元,支付销售小轿车的运输费用300万元,保险费用和装卸费用160万元;
3)销售A型小轿车40辆给本公司职工,以成本价核算取得销售金额400万元;该公司新设计生产B型小轿车5辆,每辆成本价12万元,为了检测其性能,将其转为自用。市场上无B型小轿车销售价格;
4)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购入报废汽车部件,取得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注明金额500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30万元;
……
(注:适用消费税税率10%;B型小轿车成本利润率8%;)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分别计算该企业2003年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
(2004年考题,本题12分)
答案:
(1)应缴纳消费税=17550÷(1+17%)×10%+40×17.55÷(1+17%)×10%+5×12×(1+8%)÷(1-10%)×10%=1500+60+7.2=1567.2(万元)
(其他问题见相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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