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不法行政”十大怪现状 |
|
近些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在法治化进程中取得了公认的成就,也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不法行政”现象十分突出。对这一桩桩怪现状加以揭露和剖析,无疑将有利于加快我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 一、“跑马圈地”,以法争权 “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法制化”,是当前一些地方依法行政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一些部门立法,自己起草,自己执行,为部门的权力和利益“跑马圈地”,积极扩大自身的收费、处罚和许可权等。有熟悉内情的人士气愤地说,为了一己私利,个别部门甚至提供虚假信息,到了不讲真话、利令智昏的程度!特别需要引起人们警惕的是,这些部门在此过程中,往往打着维护国家利益、强化行业管理的旗号,从中夹带“私货”,很具迷惑性。 二、视法为器,治民不治官 在一些干部的头脑中,还普遍存在把法律作为治民工具的思想,权大于法、长官意志、特权思想根深蒂固。一些领导干部曲解“依法治国”的含义,不谈依法治官只谈依法治民,不谈依法治权只谈依法治事,不谈依法治高层只谈依法治基层。执法者把自己看成法律的化身,忽略了自己也要接受法律的约束。由于对法律持工具主义的态度,现实中各种以权压法、以情乱法,“人治”取代“法治”的现象屡禁不止。上行下效,不少群众也因此逐渐失去对法律的信任,导致法律权威的进一步丧失。 三、部门打架,各自为政 据一些基层群众反映,目前,行政执法中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问题比较普遍。一方面,政出多门,各部门从不同层面做出规定,标准各异,客观上造成了行政执法者不作为、乱作为或难作为。另一方面,法律、法规往往规定县级以上某某部门负责某方面执法,结果同一系统的各级执法部门纷纷下乡执法,加重了基层负担。与部门利益膨胀遥相呼应的是地方保护主义的盛行。改革开放后,随着权力的下放,地方保护、各自为政演变成一大公害,消耗了大量的执法资源。 四、法盲执法,执法违法 执法队伍素质低下,是导致当前一些地方乱收费、乱罚款、乱强制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不少执法人员没受过系统的业务培训,加之平时疏于学习,致使执法违法现象屡有发生。东北某省对有关执法部门进行的测验显示,执法者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的合格率只有30%。有专家指出,一些事业单位的执法问题尤其严重。出台一部法律就新增一支执法队;执法队没有核定行政编制,就用事业编制或雇用临时人员;没经费就去罚款,造成执法腐败。 五、借法牟利,执法产业化 专家告诫,在一些地方,公权部门正有向自利性组织演变的倾向,执法权已变成某些部门的牟利工具。群众气愤地说,现在“执法就是罚款,管理就是收费”。在少数地方和部门甚至形成了借执法之名行保护违法之实,以非法利益供养执法队伍,形成执法与违法相互依存的黑色“执法产业”。据了解,尽管各地财政基本实现收支两条线,但不少地方操作中仍实行按比例或超过基数返还的办法,规费、罚款收了多少给多少,执法收入与个人待遇息息相关。 六、恣意用法,暴力行政 在一些地方,执法成患,已经不仅仅是态度粗暴的问题,而演变为官民之间的暴力对抗。一些地方为“推动”工作,动辄动用警力,抓人捕人。有的地方私建“执法队”,私设“小黑房”,用来教训“不听话”的群众。有的地方还实行“恶人治村”、“恶霸执法”,把“村霸”、地痞搜罗进基层政权及执法队伍中来,专门对付当地百姓。据调查,暴力行政有四大“高发区”,主要发生在农村税费收缴、征地和房屋拆迁、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以及阻止公民上访领域。专家认为,片面的政绩考核体制和不合理的行政“包干制”,是导致暴力行政的制度原因。有关领导和上级机关为了完成任务,对暴力行政往往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七、约束乏力,监督虚位 一些行政人员在运用权力时,缺乏节制,恣意用法,已到了随心所欲的地步。有人甚至狂妄地叫嚣:“什么是法,我的话就是法。”如此无法无天,根本原因在于缺乏有力的监督。 目前,我国一些地方对行政机关的监督非常薄弱,基本上仍是“手心”监督“手背”,监督制度“虚置化”的问题比较严重。一些地方政府的运转和工作重心,主要围绕着领导人的意志进行,而对于约束权力的事情,领导没有积极性。这使得不少地方尽管有着庞大的监督机构、繁多的制度规定,却发挥不出应有的作用。 八、与民争利,侵犯私产 当前,一些政府部门“争权于朝、争利于市”,以公权名义进行超额盘剥,随意侵犯公民的财产权。还有一些部门随意决策,武断执法,动辄实行全行业停业整顿,在打击了不法经营者的同时,也给合法经营者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与民争利有三大表现:一是维护垄断。据国家发改委的统计,一些行业借助垄断谋取超额利润,持续成为社会投诉热点。二是过度投资。一些地方为了短平快地出“政绩”,把宝贵的财政资源大量投入到竞争性行业中,使得政府本身成为利益一方,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三是超额盘剥。除了“三乱”外,近年来最大盘剥来自风行一时的“卖地风”。 九、隐瞒信息,“神秘行政” 当前我国一些行政部门的透明度非常低,“神秘行政”的倾向比较严重。专家估计,目前我国80%的社会信息资源掌握在政府手中,但其中80%处于封闭或半封闭状态。一些行政文件仍被作为“内部规定”,有的还利用信息垄断进行寻租。一些地方在政绩上弄虚作假,对出现的问题“捂盖子”,对中央“报喜不报忧”。群众讥讽说,有些地方是“村骗乡,乡骗县,一级一级往上骗,一直骗到国务院”。因信息不透明所产生的“私吞”法律现象也比较严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中央政策到不了基层,已经成为某些地方政府部门的一大顽症。 十、推责诿过,行政不作为 对有利益的领域,争权夺利,竞相管理,而对没有利益的领域,推责诿过,这是当前不少部门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一方面是胡乱作为,以捞取部门利益和个人好处,另一方面又是无所作为,对社会急需、百姓期盼但没有利益的事情,不闻不问,在其位不谋其政。行政诉讼法实施十多年来,不少地方的政府和部门因行政不作为被当地群众推上了法庭。行政不作为虽然不如乱作为那样后果严重,危害却不可低估。(据《半月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