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主要副食品价格调控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家禽养殖、加工营销企业免征主要副食品价格调控基金的通知 |
其他 成价调办[200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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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主要副食品价格调控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家禽养殖、加工营销企业免征主要副食品价格调控基金的通知 各代征点: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04]23号)精神,为帮助企业和农户渡过难关,决定对家禽养殖、加工营销免征主要副食品价格调控基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征行业:家禽养殖、加工营销企业。 二、免征时间:2004年2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经收缴入库的基金收入不再退还)。 各代征点要全面贯彻落实减免政策,切实做好免征期间的征收工作。 发文时间: 20040302 实施时间: 20040201 失效时间: 20040731 补充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