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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引入申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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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引入申辩机制

    据香港达公报报道,著名行政管理专家毛寿龙指出,国家审计暑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正处在“程序性审计”的起步阶段,针对官员经济责任不明的问题,可以引入申辩机制,通过博弈解决经济责任边界不清的问题。
    这位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称,所谓“程序性审计”,是区别于“性质性审计”而言,前者的特征是: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工作、权力对等、所有官员都可以成为审计对象、审计结果要充分公开、激活惩罚机制、当事人(单位)享有充分的抗辩权利。
    与中纪委、监察部等党、政纪律部门的惩治和问责机制不同,审计部门的工作应更富于技术性。毛寿龙说,他注意到前二者问责过程中官员的集体失语和后者操作过程中官员的集体“大嗓门辩解”,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目前内地审计机构备感麻烦的是官员经济责任不明,且多用集体决策掩盖个人责任。审计署认为,只有官员的经济责任清楚了,审计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毛寿龙说,可以引入申辩机制,通过博弈解决经济责任边界不清的问题。他认为,目前很多机关针对审计报告暴露出的问题,通过媒体进行申辩的方式是不正规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人代会介入,对行政任命的官员激活惩罚和问责机制,而后再由当事机关在人代会、相关的政府间协调机构或行政复议机构中进行申辩,最终将所谓集体决策的问题落实到主要责任人身上。如果涉及法律问题,则要激活司法程序。

日期:2005-10-20 来源:晶报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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