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公告办法实施效果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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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全国税务系统《欠税公告办法》执行情况的调查结果统计, 《欠税公告办法》自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全国税务系统1至4月共公告欠税户45000余户,公告欠税金额50亿元。通过欠税公告工作,清缴欠税17亿元,有2000多户纳税人完全清理了欠税。 对纳税人的欠税情况予以公告,是《税收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税务机关必须依法将纳税人的欠税情况向社会公告。对纳税人的欠税情况进行公告,关系到纳税人的社会形象,关系到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必须依法规范进行。自2005年1月1日起《欠税公告办法》开始实施,税务机关的欠税公告行为就有了更具体的操作规范,在社会上也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按照《欠税公告办法》的要求,除对宣布破产并依法进行注销等特殊情况外,对有欠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必须按期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公告其欠税情况。 据了解,在实施欠税公告的过程中,各级税务机关一方面严格按照规范的公告程序进行公告,另一方面采取各种积极措施保证欠税公告受到良好的效果。一是各级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的欠税情况进行公告之前,都要经过告知和核对程序。税务机关采取到纳税人所在地与纳税人核对,将纳税人的申报欠税数与实际欠税数核对等方式,保证欠税数额的准确无误。并对准备进行公告的纳税人下发通知书,告知纳税人的权益,对纳税人在公告前全部缴纳欠税的,不予公告;对部分缴纳欠税的,按照清缴后的数额公告,督促纳税人主动清缴欠税。采取告知和核对程序,保护了纳税人的权益,促进了纳税人主动清欠,获得了纳税人好评。厦门市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因投资新项目出现资金周转困难,发生累计欠税近千万元,厦门市地税局在公告前告知企业,企业多方筹集资金,以免被曝光后影响企业形象,在公告前清缴了全部欠税及滞纳金1082万元。二是在欠税公告中注意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将纳税人欠税以外的信息公布,依法为纳税人保守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密,不将税务机关掌握的纳税人信息用于税收以外的途径,在公告的各个环节中,充分体现对纳税人的尊重。三是将欠税公告作为加强欠税管理的重要手段,采取多种措施,做好欠税管理。欠税公告的目的是促使纳税人积极履行纳税义务,使欠缴的税款能够缴入国库。各地税务机关在进行公告的同时,依法采取各种措施,清理欠税。上海市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发文规定了不得以欠税公告代替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积极采取多种方式清缴欠税。四是加强国地税之间、税务机关与工商、公安、银行、新闻媒体等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做好欠税公告工作。如安徽省国税局主动将《欠税公告办法》送达工商、银行、公安等部门,在欠税公告、依法实施扣缴税款、扣押查封、拍卖变卖抵税财物等方面进行配合,提升了欠税公告的整体效果。 国家税务总局对全国税务系统《欠税公告办法》执行情况的调查结果显示,通过欠税公告,加强欠税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大大减少了新欠税款的发生,提高了税款入库率。与此同时,没有欠税的纳税人也积极履行好自己的纳税义务,多方筹措资金,及时依法纳税,防止发生欠税。北京市国税局一季度全市新增欠税1560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69.34%。二是提高了纳税人自觉纳税的意识,促进了欠税清理工作。通过欠税公告,欠税的纳税人主动清理欠税,大部分欠税的纳税人都不同程度地缴纳了欠税,其中近2000户纳税人全部清缴了欠税。三是促进了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益的提高。实行欠税公告,不仅提高了纳税人自觉纳税的意识,也促使税务机关更加严格地依法行政,通过征纳双方的共同努力,提高了纳税申报率、税款入库率,减少了欠税,使税收的质量与效益得到提高。四是有利于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氛围,纳税信用作为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为生产经营者以及相关利益者所重视。欠税公告的实施,更加体现税法的公平性,保证了依法诚信纳税的纳税人利益,有利于营造良好的依法治税氛围,促进“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建设。 实践证明,实行欠税公告,对于纳税人树立和增强纳税意识,自觉缴纳税款和清缴欠税,对于营造公平、平等的竞争环境和社会诚信建设,对于强化税收管理员的责任意识和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欠税的形成原因比较复杂,有的企业历史包袱比较重,以及个别纳税人发生欠税后已经走逃等,欠税公告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阻力。主要体现在个别纳税人对欠税公告有不满情绪、对确实无力缴纳欠税的纳税人和走逃的纳税人欠税公告的效果不明显等。今后,税务机关将进一步将欠税公告与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优先权的行使、以及纳税评估、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配合,进一步做好欠税公告工作,进而做好欠税管理,全面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与效益,促进“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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