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通知(五)
(四)特殊销售业务的处理1.代销
代销通常有两种方式:
(1)视同买断,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由于这种销售本质上仍是代销,委托方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时,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因此,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受托方也不作购进商品处理。
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应按实际售价确认为销售收入,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
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再确认本企业的销售收入。
例7:A企业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100件,协议价为100元讲,该商品成本60元/件,增值税率17%。A企业收到B企业开来的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上注明:售价10000元,增值税1700元。B企业实际销售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售价12000元,增值税为2040元。
A企业应作分录:
①A企业将甲商品交付B企业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6000
贷:库存商品 6000
②A企业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B企业 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 6000
③收到B企业汇来的货款11700 元时
借:银行存款 117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 11700
B企业应作分录:
①收到甲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10000
贷:代销商品款 10000
②实际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1404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4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 10000
借:代销商品款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 11700
③按合同协议价将款项付给A企业时
借:应付账款——A企业 11700
贷:银行存款 11700
(2)收取手续费,即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这对受托方来说实际上是一种劳务收入。这种代销方式与第(1)种方式相比,主要特点是,受托方通常应按照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不得自行改变售价。
例8:承例7,假定代销合同规定,B企业应按每件100元
售给顾客,A企业按售价的10%支付B企业手续费。B企业实际销售时,即向买方开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甲商品售价10000元,增值税额1700元。A企业在收到B企业交来的代销清单时,向B企业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A企业应作分录:
①A企业将甲商品交付企业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6000
贷:库存商品 6000
②企业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B企业 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借:营业费用——代销手续费 10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 1000
③收到B企业汇来的货款净额(11700 -1000=)10700 元
借:银行存款 107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 10700
B企业应作分录:
①收到甲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10000
贷:代销商品款 10000
②实际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117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 1700
借:代销商品款 1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 10000
③归还A企业贷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A企业 11700
贷:银行存款 10700
主营业务收入 1000
失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