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试行)(十二)
三、公司以债权重组方式收回待处置贷款(不含现金资产,下同),应以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全部资产的公允价值孰低计价;取得的全部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整体债权账面价值的,其公允价值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如果所收到的全部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重组债权账面价值的,在以重组债权账面价值确定所接收的全部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应当以每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全部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所确定的价值计价。
公司取得的全部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整体债权账面价值的,按取得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取得的有价证券的公允价值,借记“短期投资”等科目。
按已计提的特别呆账准备,借记“贷款呆账准备”科目,按整体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待处置贷款”、“待处置贷款应收利息”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债权重组损失”科目。
公司取得的全部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整体债权账面价值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全部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并按照分配的价值,借记本科目、“短期投资”等科目,按已计提的特别呆账准备,借记“贷款呆账准备”科目,按整体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待处置贷款”、“待处置贷款应收利息”等科目。取得的全部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四、待处置的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五、各项待处置资产在持有期间内,因预计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而计提的减值准备,应借记“营业费用——待处置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六、公司以出售方式处置待处置资产时,按出售价格,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该项待处置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待处置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该项待处置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处置资产损失”科目或贷记“处置资产收益”科目。
七、公司以股权投资方式处置待处置资产时,应按取得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与投出的待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孰低作为取得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
公司取得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低于投出的待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应按取得的股权的公允价值,借记“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该项待处置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待处置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投出的待处置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处置资产损失”科目。
如公司取得的股权的公允价值高于投出的待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应按待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该项待处置资产已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待处置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投出的待处置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公司应对取得股权的公允价值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八、公司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待处置资产时,按租出待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租赁资产”科目,按该项待处置资产已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待处置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待处置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待处置资产时,若预计未来收到的现金流量的现值低于待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应按租出待处置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和支付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等,借记“租赁资产”科目,按该项待处置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待处置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待处置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支付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等,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处置资产损失”科目。
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待处置资产,如果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高于待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的,按租出待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及支付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等,借记“租赁资产”科目。
按该项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待处置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待处置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支付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等,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高于待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九、公司应当设置专人妥善保管各项待处置资产,并对待处置资产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对于盘盈、盘亏的待处置资产,应查明原因,报经批准后及时处理。
待处置资产盘亏经批准处理时,按盘亏的待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营业外支出——待处置资产盘亏损失”科目,按该项待处置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待处置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按待处置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如应由责任人员赔偿的,应按盘亏的待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该项待处置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待处置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待处置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如为盘盈,按盘盈的待处置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待处置资产盘盈”科目。
十、公司应当设置“待处置资产备查簿”,详细登记待处置资产的性质、公允价值、公允价值与重组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等资料。
十一、公司应按待处置资产的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十二、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所持有的待处置资产的实际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