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十九)
第432号科目 交入有偿资金1.本科目核算借款人交入工程资金专账的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含委托贷款)。
2.转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转账,应将本科目余额分完工工程和未完厂程,借记本科目,贷记“完工项目结余”、“未完项目结存”科目。
3.本科目按项目名称设置二级明细科目,按交入的单位或个人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第433号科目 交入银行贷款
1.本科目核算交入工程资金专账的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银行贷款。
2.转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转账,应将本科目余额分完工工程和未完工程,借记本科目,贷记“完工项目结余”、“未完项目结存”科目。
3.本科目按项目名称设置二级明细科目,按交入的单位和个人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第441号科目 占用费收入
1.本科目核算按规定收取的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占用费。
2.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年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级有偿资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本级有偿资金”科目。
3.本科目按上级和本级设置二级明细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