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资事发[1995]106号
为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资事发[1995]17号),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管理,我们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本办法已经财政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诉我们。
附件:(略)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批复书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一九九五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