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晋城市第一批清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收费项目的通知
晋市政发[2001]45号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晋市办发[2001]40号)的要求,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组办公室对市直第一批拟取消的审批事项及收费项目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市政府2001年12月10日常务会议研究审定,晋城市第一批清理的行政事项及收费项目共90项,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48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17项,改为备案的行政审批事项12项,取消的收费项目13项,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
附:晋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一批清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收费项目
晋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一批清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收费项目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7项)
取消的审批事项(7项)
1、城市供水设施、城市燃气设施、城市集中供热设施、城市道路和桥梁隧道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的审批。
2、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和农副产品加工、林业、水利等农林水利项目建议书的审批
3、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教育、卫生、体育和大型旅游娱乐设施等社会事业项目建议书的审批
4、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议书的审批
5、商业设施、市场设施等商贸设施项目建议书的审批
6、市审批权限内基建项目开工报告(国家和省、市有特殊规定除外)
7、利用外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只审批项目建议书)
市经济贸易委员会(6项)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2项)
1、乡镇企业管理费免缴的审批
2、煤炭加工转化产品企业认定
(二)取消的收费项目(4项)
1、乡镇企业管理费
2、外地驻我市办事处的审批登记费
3、外地驻我市办事处的登记工本费
4、外地驻我市办事处年检费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项)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1项)
企业职工伤残职工护理费的审批
(二)改为备案的审批事项(1项)
招工审批
市教育局(5项)
取消的审批事项(3项)
1、民办教师转正
2、民办教师考试转正
3、民办教师转正的户口农转非
4、县(市、区)教师进修校复查验收
市公安局(12项)
下放的审批事项(12项)
1、机动车修理业
2、旅馆业
3、印章业
4、信托寄卖业
5、舞会业
6、音像放映业
7、印刷业
8、出租汽车业
9、桑拿业
10、拍卖行
11、洗头洗脚业
12、洒吧、茶座等非特行娱乐业
市财政局(15项)
取消的审批事项(15项)
1、国有企业被盗、贪污等财产损失事项的审批
2、对地方股东单位持有上市公司非发起人国有法人股及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以及上市公司国家股权、发起人国有法人股权中,因司法冻结、质押担保等引起的股权变动及或有变动事项的审批
3、社会集团购买小汽车(包括小轿车、吉普车、旅行车以及属于小轿车型、吉普车型)
4、社会集团购买大轿车(20座以上及车身长在6M以上的旅行车)
5、社会集团购买摩托车(不包括三轮货运摩托车)
6、社会集团购买录像机设备(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
7、社会集团购买空气调节器(用于调节室内温度、湿度的各种设备,包括制冷、制热、增湿、除湿、负离子发生器,不包括中央空调)
8、社会集团购买各种音响设备(录音机、放音机、多用机、激光唱盘、激光视盘)
9、社会集团购买无线寻呼机和移动电话
10、社会集团购买单价在500元以上的照像机和放大机(包括各种镜头)
11、事业行政单位创办的经营实体脱钩后的资产管理事宜
12、科研机构兴办科技开发企业占用国有资产的有关事宜
13、国有房地产抵押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作价出资和入股、出租时资产管理事宜
14、市直事业行政单位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机动车辆处置的有关事宜
15、公有住房出售事宜
市人事局(11项)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2项)
1、分配到企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转正定级审批
2、市内企业干部调动的审批
(二)改为备案的审批事项(9项)
1、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工资标准,正常晋升工资档次,正常晋升级别工资的审批
2、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技术等级或学历)变动后确定工资
3、调录入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确定工资
4、转业干部、退伍军人安置到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后确定工资
5、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
6、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工资总额计划的审批
7、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转业军官增干计划的审批
8、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增人计划的审批
9、企业干部离退休的审批
市物价局(11项)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10项)
1、商品房销售价格的审批
2、寻呼服务收费的审批
3、高档洗浴收费的审批4、体育器材租赁费的审批
5、营业性演出门票价格的审批
6、游泳馆门票价格的审批
7、美容美发收费的审批
8、照像业服务收费的审批
9、消毒牛奶价格的审批
10、月饼价格的审批
(二)改为备案的审批事项(1项)
水泥出厂价格的审批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2项)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1项)
挂历的批发、零售
(二)改为备案的审批事项(1项)
各新闻机构在本市建立记者站、工作站
市民政局(5项)
(一)下放的审批事项(4项)
1、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审批
2、群众遭受自然灾害造成家庭无力克服的生活困难需社会救助救济的审批
3、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对象及其救济标准的审批
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其应享受保障金的审批
(二)取消的收费项目(1项)
社会福利生产管理费
市粮食局(8项)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4项)
1、非农业人员粮食供应上户手续
2、非农业人员粮食转移手续
3、“农转非”人员粮食供应上户手续
4、农村粮食迁移手续
(二)取消的收费项目(4项)
1、居民粮油供应证工本费
2、集体单位粮食供应证工本费
3、市区粮食迁移证工本费
4、粮食供应转移证明工本费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5项)
(一)下放的审批事项(1项)
宗教活动场所内设商业服务网点和举办陈列展览活动
(二)取消的收费项目(4项)
1、清真商业年检费
2、宗教活动场所年检费
3、宗教活动场所年检工本费
4、宗教活动场所年检手续费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组办公室(1项)
取消的审批事项(1项)
购买安居住房职工条件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