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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历年真题检测

[日期:2013-01-21] 来源:  作者: [字体: ]

  以下内容由科教园会计培训班为大家整理,希望对考生学习有帮助。

  一、单项选择题

  1.(2011年)郑某和张某拟订一份书面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郑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其后,张某于丙地在合同上盖章,合同的履行地为丁地。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果双方当事人未同时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则以当事人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2011年)甲公司于4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订购一批实木沙发的要约,要求乙公司于4月8日前答复。4月2日乙公司收到该要约。4月3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实木沙发,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该信件于4月4日到达乙公司。4月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暂无实木沙发,问甲公司是否愿意选购布艺沙发。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要约失效的时间是(  )。

  A.4月3日

  B.4月4日

  C.4月5日

  D.4月8日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要约失效。题目中,甲公司的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因此不能撤销。而乙公司4月5日的回复对要约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是新的要约,导致原要约失效。

  3.(2011年)2009年8月5日,经发包人甲公司同意,总承包人乙公司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因丙公司完成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给甲公司造成100万元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对甲公司损失承担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先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乙公司承担

  D.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建设工程合同中,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2011年)甲公司将两个业务部门分出设立乙公司和丙公司,并在公司分立决议中明确,甲公司以前所负的债务由新设的乙公司承担。分立前甲公司欠丁企业贷款12万元,现丁企业要求偿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12万元债务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由甲公司承担

  B.由乙公司承担

  C.由甲、乙、丙三个公司平均承担

  D.由甲、乙、丙三个公司连带承担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当事人分立后的债务承担。《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题目中并不是“债权人和债务人”达成的协议,而是债务人内部的协议,该协议对债权人无效,因此分立后的法人(甲乙丙3个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5.(2011年)债权人甲下落不明,致使债务人乙难以履行债务,乙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提存期间,该标的物发生意外毁损。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对该标的物损失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应由甲承担

  B.应由乙承担

  C.应由甲、乙共同承担

  D.应由提存机关承担

  【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考核标的物提存的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题目中,甲是债权人,债务人乙将标的物提存后,风险是甲承担。

  6.(2011年)甲小学为了“六一”儿童节学生表演节目的需要,向乙服装厂订购了100套童装,约定在“六一”儿童节前一周交付。5月28日,甲小学向乙服装厂催要童装,却被告知,因布匹供应问题6月3日才能交付童装,甲小学因此欲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解除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小学应先催告乙服装厂履行,乙服装厂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的,甲小学才可以解除合同

  B.甲小学可以解除合同,无须催告

  C.甲小学无权解除合同,只能要求乙服装厂承担违约责任

  D.甲小学无权自行解除合同,但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解除。根据规定,因预期违约解除合同。即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6月1日是合同履行的时间,但是在5月28日时却得知乙服装厂会有违约的情况,此时甲小学可以直接解除合同,无需催告。

  7.(2011年)甲、乙签订一买卖合同,甲向乙购买机器5台及附带的维修工具,机器编号分别为E、F、G、X、Y,拟分别用于不同厂区。乙向甲如期交付5台机器及附带的维修工具;经验收,E机器存在重大质量瑕疵而无法使用,F机器附带的维修工具亦属不合格品,其他机器及维修工具不存在质量问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如何解除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可以解除5台机器及维修工具的买卖合同

  B.甲只能就买卖合同中E机器的部分解除

  C.甲可以就买卖合同中E机器与F机器的部分解除

  D.甲可以就买卖合同中F机器的维修工具与E机器的部分解除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解除。根据规定,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本题中,由于标的物是数物,因此其中几种物不符合约定的.甲可以就不符合约定的E和F附带的维修工具解除。

  8.(2011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须在1个月内向乙公司提供200台电视机,总价款100万元。合同签订后。乙公司按约定向甲公司交付了定金20万元。甲公司依约分两批发运电视机,不料,第一批100台电视机在运输过程中遭遇泥石流,致使电视机全部毁损;第二批100台电视机在运输过程中被甲公司的债权人丙强行扣押、变卖,最终,乙公司未能收到电视机,欲向甲公司主张定金责任。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定金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无须承担定金责任,因为没有交付电视机是不可抗力和第三人原因导致的,甲公司没有过错

  B.甲公司须承担全部定金责任,因为甲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未将电视机交付给乙公司

  C.甲公司只须承担一半定金责任,因为不可抗力导致的第一批100台电视机未能交付,不适用定金罚则

  D.甲公司只须承担一半定金责任,因为第三人原因造成的第二批100台电视机未能交付,不适用定金罚则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本题中,甲公司提供的第一批电视机是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未能交付,因此不适用定金罚则,甲公司提供的第二批电视机是因为第三人的原因导致未能交付,因此适用定金罚则。

  9.(2010年)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债务人有权处分的权利中,不能用以设定权利质押的是(  )。

  A.可以转让的股权

  B.应收账款

  C.土地承包经营权

  D.存款单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质押权的设立。根据规定,债务入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1)汇票、支票、本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应收账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本题C选项“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可以出质的权利范围。

  10.(2010年)陈某将装有2万元现金的行李箱寄存在车站寄存处。但在寄存时未告知行李箱内有现金。陈某凭取物单取行李箱发行该行李箱已被人取走,陈某要求寄存处赔偿。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寄存处承担赔偿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按寄存物品的全部价值赔偿

  B.不予赔偿

  C.按一般物品的价值赔偿

  D.按寄存物品的一半价值赔偿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保管合同。根据规定,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本题属于寄存货币的情形,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11.(2010年)王某向赵某借款10万元,以其卡车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发生交通事故,王某将该卡车送到甲修理厂修理。修理完毕,王某因无法支付1万元维修费,该卡车被甲修理厂留置后。王某欠赵某的借款到期,赵某要求对该卡车行使抵押权,甲修理厂以王某欠修理费为由拒绝,双方发生争议。根据合同法律制作的规定,下列关于如何处理该争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修理厂应同意赵某对该卡车行使抵押权,所欠修理费只能向王某要求清偿

  B.赵某应向甲修理厂支付修理费,之后甲修理厂向赵某交付该卡车

  C.如果经甲修理厂催告,王某两个月后仍不支付修理费,甲修理厂有权行使留置权,所得价款偿付修理费后,剩余部分赵某有优先受偿权

  D.甲修理厂应将该卡车交给赵某行使抵押权,所得价款偿付借款后,剩余部分甲修理厂有优先受偿权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与留置权。根据规定,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本题C选项表述正确。

  12.(2010年)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赠与人享有撤销赠与权利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赠与人对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赠与

  B.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C.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D.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近亲属,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赠与合同撤销。根据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因此,本题A选项属于不得任意撤销赠与的情形。

  13.(2009年)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无效合同的是(  )。

  A.违反国家限制经营规定而订立的合同

  B.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C.显失公平的合同

  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分。本题选项C属于可撤销合同。

  14.(2009年)甲向乙借款50万元,约定以甲的A幢房屋抵押给乙。双方为此签订了抵押合同,但在抵押登记时,登记为以甲的B幢房屋抵押给乙,后甲未能按约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行使抵押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只能对甲的A幢房屋行使抵押权

  B.乙只能对甲的B幢房屋行使抵押权

  C.乙可选择对甲的A幢房屋或者B幢房屋行使抵押权

  D.乙不能行使抵押权。因为登记机关记载的抵押物与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物不一致,抵押无效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抵押登记的效力与抵押合同的关系。根据规定,抵押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登记记载的内容为准。本题中,抵押合同中约定的抵押物为A房屋,登记的为B房屋,因此应以B房屋为准行使抵押权。

  15.(2009年)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应当依照有关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清偿。下列各项中,不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

  A.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B.抵押权已登记且登记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C.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D.抵押权未登记的,按抵押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实现抵押权的顺序。根据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16.(2009年)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并约定由乙将自己的钻戒出质给甲,但其后乙并未将钻戒如约交付给甲,而是把该钻戒卖给了丙。丙取得钻戒后,与甲因该钻戒权利归属发生纠纷。根据《物权法》与《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钻戒权利归属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不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因为该钻戒已质押给甲

  B.丙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但甲可依其质权向丙追偿

  C.丙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甲不能向丙要求返还该钻戒

  D.丙能否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取决于甲同意与否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动产质押。根据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本题中,乙并未向甲交付钻戒,因此质权并未设立,而乙将钻戒卖给丙,丙取得了钻戒所有权,甲不能要求丙返还该钻戒。

  17.(-2009年)李某为资助15岁的王某上学,与王某订立赠与合同,赠与王某10万元,并就该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后李某无正当理由,在交付给王某6万元后就表示不再赠与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李某应当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该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B.李某可不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王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该赠与合同效力未定

  C.李某可向王某要求返还6万元,因该赠与合同可撤销

  D.李某可不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该赠与合同可撤销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赠与合同的撤销。根据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本题中,李某与王某签订的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因此不得无正当理由撤销。

  18.(2009年)甲、乙、丙三方合作研发一项新技术,合作开发合同中未约定该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新技术研发成功后,乙、丙提出申请专利,甲不同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专利申请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丙不得去申请专利

  B.甲应当把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乙、丙

  C.乙、丙可以去申请专利,取得专利权后,归乙、丙共同享有

  D.乙、丙可以去申请专利,取得专利权后,归甲、乙、丙共同享有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合作开发合同中专利申请权。根据规定,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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