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理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1]110号 2001-9-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从2001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正式施行。《税收征管法》规定,“耕地占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农业特产税若干政策的通知 2001年6月1日 财税
关于“十五”期间继续对远洋渔业企业自捕水产品和远洋鱿钓渔业自捕鱿鱼免征农业特产税的通知财税[2001]66号 2001-4-1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1年1月1日起,对远洋渔业企业自捕水产品以及远洋鱿钓渔业自捕鱿鱼继续执行免征农业特产税的政策。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移交地方的农场和军马场有关农业税收政策的通知 2001年3月14日 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五”期间继续对远洋渔业企业自捕水产品和远洋鱿钩渔业自捕鱿鱼免征农业特产税的通知财税〔2001〕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1年1月1日起,对远洋渔业企业自捕水产品以及远洋鱿钩渔业自捕鱿鱼继续执行免征农业特产税的政策。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享受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五”期间对国有森工企业减免原木农业特产税的通知财税〔2001〕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支持林业企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在“十五”期间,继续对国有森工企业执行农业特产税优惠政策,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五"期间对国有森工企业减免原木农业特产税的通知
财税[2001]60号
为了支持林业企业的发展,以国务院批准,在"十五"期间,继续对国有森工企业执行农业特产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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