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金融资产转移——―应收债权的出售和融资
1.应收债权出售、融资业务的核算原则
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2.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的核算
①取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②有关该借款的其他处理等同于普通的短期借款。
③质押应收债权的会计处理等同于一般应收债权,只是需设置备查簿,详细记录质押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质押期及回款情况。
3.应收债权出售的核算
①不附追索权的应收债权出售的核算
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预计未来要发生的销售退回、销售折让及现金折扣)
营业外支出(倒挤)
坏账准备(全部结转)
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例题】20×4年3月15日,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300 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51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双方约定,乙公司应于20×4年10月31日付款。20×4年6月4日,经与中国银行协商后约定:甲公司将应收乙公司的货款出售给中国银行,价款为263 250元;在应收乙公司货款到期无法收回时,中国银行不能向甲公司追偿。甲公司根据以往经验,预计该批商品将发生的销售退回金额为23 400元,其中,增值税销项税额为3 400元,成本为13 000元,实际发生的销售退回由甲公司承担。20×4年8月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退回的商品,价款为23 4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正确答案』
甲公司与应收债权出售有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4年6月4日出售应收债权:
借:银行存款 263 250②
营业外支出 64 350(倒挤)④
其他应收款 23 400③
贷:应收账款 351 000①
(2)20×4年8月3日收到退回的商品:
借:主营业务收入 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400
贷:其他应收款 23 400
借:库存商品 13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3 000
②附追索权的应收债权出售的核算
视同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