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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我市取消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财政登记制度

[北京]我市取消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财政登记制度
政法制秘字[2003]32号

    根据京政法制秘字[2003]32号《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市财政局决定自2004年3月15日起全市停止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财政登记工作,财政登记证书不再作为购买银钱票据管理的依据。

日期:2005-11-10 来源: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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