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
为了促进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允许外国投资者根据中国有关外国投资的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在中国设立投资性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
第一条 本规定中投资公司系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以独资或与中国投资者合资的形式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部分 总 说 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保障财务公司的稳健运行,促进企业集团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制定本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适用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1]第254号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外商投资有限公司提交虚假证明文件骗取变更登记行为进行处罚适用法规问题的请示》(鲁工商外企字[2001]230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性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1]第212号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问题的请示》(粤工商企字[2001]224号)收悉。经研究,可按以下意见执行。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通信运营企业分支机构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01]第2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通信运营企业分支机构点多面广、分级管理的实际情况,现对通信运营企业分支机构登记注册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投资公司确认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1]第178号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请求确认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属投资公司的报告》(苏工商[2001]64号,以下简称《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投资公司登记有关
关于投资公司确认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1]第178号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请求确认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属投资公司的报告》(苏工商[2001]64号,以下简称《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投资公司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
关于能否将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作为工商年检内容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1]第197号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是否能将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作为工商年检内容的请示》(陕工商字[2001]133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登记注册的企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通知(一)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企业有关收入的会计核算及相关住处的披露,我们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现印发给你们,请布置上市公司从1999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企业暂不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一: 企业会计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通知(二) 附件二: 《企业会计准则——收入》指南 一、基本要求 (一)企业应分清收益、收入和利得的界限企业在会计期间内增加的除所有者投资以外的经济利益通常称为收益,收益包括收入和利得。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通知(三) 四、销售商品 (一)销售商品的范围 本准则所指销售商品仅包括取得货币资产方式的商品销售及正常情况下的以商品抵偿债务的交易,不包括非货币交易、期货、债务重组中的销售商品交易,这些销售商品的交易已在相关准则中规定,或将另行规定。商品主要包括企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通知(四) (三)商品销售收入的计量及账务处理 1.商品销售收入的计量 商品销售收入的金额应根据企业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确定,无合同或协议的,应按购销双方都同意或都能接受的价格确定。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通知(五)(四)特殊销售业务的处理 1.代销 代销通常有两种方式: (1)视同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通知(六) 2.分期收款销售 分期收款销售指商品已经交付,但货款分期收回的一种销售方式。 分期收款销售的特点是销售商品的价值较大,如房产、汽车、重型设备等; 收款期较长,有的是几年,有的长达几十年;收取货款的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通知(七) 五、提供劳务 (一)劳务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提供一项劳务取得的总收入,一般按照企业与接受劳务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金额确定。如有现金折扣的,应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 由于提供劳务的种类很多,如旅游
关于企业名称核准权限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1]第186号 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企业名称有关问题的请示》(藏工商[2001]第95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根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企业集团中的子公司名称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通知(八) 3.如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对交易的结果作出可靠估计,应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补偿的劳务成本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如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不能得到补偿,则不应确认收入,但应将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如不能可靠地估计所提供劳务的交易结果,亦即不能满足上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通知(九) 2.按已经提供的劳务量占提供劳务总量的百分比确定。 这种方法主要以劳务量为标准,确定劳务的完成程度。 例13:某咨询公司于1995年4月1日与客户签订一项咨询合同,合同规定,咨询期2年,资询费为300000元,客户分三次支付,第一次在项目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企业名称核准权限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1]第186号 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企业名称有关问题的请示》(藏工商[2001]第95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根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企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通知(一)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范个债务重组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们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现印发给你们,请布置所属企业从1999年1月1日起执行,如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一: 企业会计准
关于规范本市公司制企业货币验资工作的意见沪工商企[2001]317号 各工商分局,各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加强对公司设立、变更的货币验资和注册资本的管理,规范验资业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关于规范本市公司制企业货币验资工作的意见》,望认真遵照执行。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通知(二) 一、基本要求 (一)企业应分清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和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的界限。 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是指债务重组双方在可预见的将来仍然会继续经营下去的情况下所进行的债务重组。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则指债务人处于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国有独资公司及其子公司设立登记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1]第133号 辽宁省工商地政管理局: 你省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国家授权投资的公司下设全资子公司是否需有关部门批准的请示》(大工商发[2001]58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通知(三) 二、说明 (一)关于定义 本准则对“债务重组”、“公允价值”、“或有支出”及“或有收益”等术语进行了定义,以下分别予以说明。 1.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通知(四) 三、关于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一)以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为债务重组收益,于当期确认。 “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一般为债务面值(或本金、原值),如应付贴款;如有利息的,还应加上应计未付利息,如长期借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通知(五) (三)债务转为资本的,重组债务的贴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为债务重组收益,于当期确认。 该项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股本(或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对于上市公司,其发行的股票有市价,因此,应以市价作为股权的公允价值;对于其他企业,债权人用放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企业动产抵押物续期登记问题的答复工商市字[2001]第113号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执行中存在问题的请示》(川工商办[2001]54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当事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
关于实施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和改制中富余员工安置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府[2001]183号 (深府〔2001〕8号附件2,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公布实施以来,各单位认真研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富余员工安置方案。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单位遇到了新的问题。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通知(六) 2.会计分录为: (1)1997年12月31日进行债务重组时 借:长期借款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验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财会[2001]129号 现将《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验资工作的通知》(财会(2001)106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进一步规范验资业务,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举措。望各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企业验资业务中严格遵照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通知(七) 四、关于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一)在以资产清偿某项债务或债务转为资本的方式下,在重组日,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或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元价值或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分别情况处理:已对债权计提损失准备的,该差额先冲减损失准备,损失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通知(八) (二)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如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不涉及或有收益,则在重组日,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大于将来应收金额的差额为债务重组损失,于当期确认,债权重组后的账面余额为将来应收金额。 “将来应收金额”,一般为将来应收债权面值(或本金、原值),如应收账款;如有利息,还应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通知(九) (四)以现金、非现金资产两种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的,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为债务重组损失。 以现金、债务转为资本两种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的,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差额为债务重组损失。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通知(一)财会字[1998]14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范企业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会计核算和会计信息披露,我们制定了《企业会
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引言
1.本准则规范企业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2.本准则不涉及中止营业。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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