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审计的学习,除了书本的知识,大家更要关注审计相关法规的出台。注册会计师辅导班的老师为大家整理出了一系列的国家审计法规,希望大家了解国家新出台的政策和法规,以便给自己的考试复习带来更多的帮助。
温馨提示:注会辅导班的老师提醒考生们,在做注册会计师报名工作时候一定要谨慎细微,以避免不必要的错误。
李汤陈会计事务所(Li, Tang, Chen & Co.):
你所报送的关于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申请函及附件收悉。
根据财《政部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财会[2011]4 号),兹批准你所接受境外委托方委托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并颁发(财会)字外所临证第363号《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1份, 有效期为2011年12月30日至2016年12月29日。你所应当按照《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及时进行业务报备。
财政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